原创 能源之星发布照明产品能效规范最终稿

2013-8-1 09:09 1114 13 13 分类: 消费电子

几周前,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了能源之星照明产品规范第1版(ENERGY STAR Lamps Version 1)最终草案。该能效规范历时两年制定完成,将在2014年9月1日生效后取代现行单独的CFL和LED能源之星规范。

LED灯的大部分要求在最终稿中都保持不变,它们包括发光效率(如表1所示)、功率因数(5 W以上照明灯为0.7或更高)以及演色指数(≥80)。

1. 所有照明灯的最低发光效率

 

 

灯泡额定
功率(W)

灯泡最低发光
效率(初始,lm/W

全向灯

<15

55

≥15

65

定向灯

<20

40

≥20

50

装饰灯

<15

45

15≤ W <25

50

≥25

60

资料来源:能源之星

 

草案之间存在显著变化的一个领域是LED灯调光性能,主要变化如下:

  • 调整了与调光有关的要求。定义了调光器选择标准,以减少混淆和减轻测试负担。如果某款照明灯在市场宣传中声称是具有切相调光性能的可调光灯(例如,使用在大多数家庭都能看到的标准可控硅调光器),那么必须使用至少来自两家制造商的五款调光器来测试其兼容性,而不是之前要求的十款调光器。照明灯制造商现在可以指定用于测试的调光器,但必须指定制造商、型号以及负载额定值(电流及功率)。由于利益相关者反馈按照电路拓扑结构来确定调光器存在难度,现已删除对拥有众多功能的调光器的测试要求。或者,符合NEMA SSL7A标准的照明灯可以采用符合对应NEMA SSL7A标准的调光器进行测试,以便减轻测试负担。调光器的最低光水平必须为照明灯制造商所声称的最低光水平(如果未提供最低值,则为20%)。照明灯在处于最低调光水平时必须满足音频噪声限制(1米距离的噪声等级>24 dBA)。
  • 用一项只能在调光测试期间报告光输出频率和闪烁指数最差情况值的要求取代了闪烁性能水平,这样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偏好和闪烁敏感度来评估可调光产品。此外,还增加了闪烁指数计算指导。
  • 作为调光性能的推荐做法,还增加了用来确认照明灯稳定性的其他方法。

有关照明产品最终规范和测试方法的详细信息,请单击此处。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我要评论
0
13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