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如何定义本土微电子公司?

2009-11-18 21:21 1031 6 6 分类: 采购与分销

    之所以谈到定义本土微电子公司,是因为企业总会面临这样的疑问,特别是涉及到申请政府基金、年度统计的时候,曾经与工信部的某位领导谈到这个问题,大家的观点也很难一致,今年的核高基项目国家倒是一刀切的定义成内资企业,令许多对本土微电子产业做出贡献的公司无缘享受,国资委的一次基金更将资助范围定义为本土国企,不过在每年半导体行业协会评选中,又将许多实际注册在国外的微电子企业定义为本土,本土微电子企业到底该如何定义?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老杳先将目前本土微电子的几种定义讲讲明白:

1、内资企业

    其中有包括三种形式,国有控股企业如华大、士兰微、上海贝岭等,民营企业如瑞芯微、杭州国芯、北京君正等,还有一类虽然是人民币注资,实际资金来源为外籍人士,这些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在大陆注册,也在大陆纳税,相对而言之前国家的18号文对这些企业更有帮助,这类企业也是享受国家各种基金的主力。

2、外资本土企业

    这样称呼有点不伦不类,却是目前大多数中国微电子企业的真实状态,由于之前更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希望在NASDAQ上市,因此股权结构也是按照在NASDAQ IPO设计的,这类企业大都注册在开曼群岛等地区,不过公司的主体运营都在大陆,有些公司在海外设有分部或总部,不过主要研发及市场均在大陆,包括锐迪科、上海格科微甚至展讯、中星微等上市公司严格来讲都应当归到此类,这些公司到底该不该归到本土公司,看法差异很大,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中一般都会涵盖,因为无论这些公司的总部是否在大陆,一般都会在大陆注册本土公司,可惜大陆公司更多是研发企业,主体运营一般设在海外,因此对于国家的税收贡献并不大。

    随着大陆创业板的面世及NASDAQ微电子股票的衰落,这类企业中已经有部分开始改制为内资企业,如深圳芯邦已经完成改制正在准备登陆创业板,其中外资本土企业在互联网中更普遍,如新浪、搜狐都应当归到这一类,既然互联网公司可以划归本土企业,此类微电子被行业协会划归本土也有情可原。

3、华人外资企业

    之所以将此类单列,是因为这类企业一般在海外注册,研发也主要在海外完成,不过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为大陆籍或大陆出去的人员,虽然研发初期在海外完成,销售却以大陆为主体,当然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也会在大陆启动部分研发工作,像上海泰景应当归到这一类,很多人认为这类企业不能算作本土微电子,毕竟运营在海外、研发主要也不在大陆开展,不过老杳倒宁愿将此类企业划归本土微电子,原因在于虽然这些企业主体在海外,市场却完全依赖大陆,与第二类外资本土企业的差别仅在于研发在海外还是大陆完成。

    还有一类企业是国有外资企业,比如北京中天联科注册在海外,不过国资背景的上海联合拥有该公司股份。

    随着大陆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日益深入,或许如何定义本土微电子更加困难,不过就目前的发展来看,老杳倒宁愿以对大陆的产业贡献和创始人的国籍来划分,比如锐迪科虽然整体运营和研发均在大陆,与内资企业没有区别,对大陆微电子行业的发展及整体水平的提升贡献很大,这些企业一般都被老杳定义为本土,对于以大陆人士为主在海外成立的微电子公司,只要市场依赖大陆,老杳也愿意划归本土,因此在老杳做的各种评选中,包括上海泰景等公司都在算作本土。

    该如何划分并没有明确的定义,老杳以对大陆产业的贡献划分,行业协会以在大陆注册公司划分,政府以税收划分,都没有错,只是出发点不同(作者,老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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