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专利战引起大陆业界关注,虽然至今为止尚没有大陆本土公司成为被告,不过以微软、Apple、甲骨文等公司对Android的虎视眈眈,很多朋友都在关注一个问题:如果大陆公司像HTC一样成为被告,我们有应当的实力吗?
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应当说大陆手机产业已经成为全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在功能手机领域随着Nokia等公司的逐步退出,中国手机将垄断GSM Feature Phone市场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据手机中国联盟统计,目前大陆手机Design House不仅再为Moto等海外品牌提供ODM服务,也已经再为日本手机厂商提供ODM服务,大陆手机的山寨特色已经基本褪尽。
从去年开始,大陆手机品牌投入Android的力度越来越大,至今据说从高通公司获得授权的公司已经接近50家,近期中低端Android智能手机的兴起也说明大陆厂商在Android手机技术上的突破,可以预期未来几年如果不遭遇意外变故,大陆手机公司在Android手机的市场占有率将节节攀升。
回到文章开始的问题,真的我们遭遇微软、Apple的知识产权诉讼,大陆的公司有实力进行对抗吗?相信很多朋友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以HTC在智能手机产业中的地位,王雪红也不得不将自己的另一家下属公司S3出售给HTC,3亿美元的收购其实只是为了让HTC获得2个货真价实的专利,因为这两个专利美国法院已经宣判Apple侵权,如果真的像周生明所言HTC有实力对抗Apple,HTC也便不会花费如此巨资进行收购。HTC如此,大陆相对手机公司的专利状态可见一斑。
应当说目前大陆手机公司除个别外大都处于零专利的状态,有些公司虽然号称有些专利,其实也只是为了迎合政府的号召以获得相关支持,真正的核心专利少之又少,真正像华为一样拥有自己核心专利的公司屈指可数,即使华为其核心专利应当也仅限于局端,真正设计手机的专利应当也不多,因此真的面对微软等公司的诉讼,老杳相信即使华为方法也不多。
虽然国家这些年一直在大陆宣传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表面上看也异常支持,每年在知识产权局申报的专利数量迅猛增长,不过大都徒有其表,简单统计一下每年大陆公司在海外申报的专利总量可见一斑,相比大陆的专利申报费用,海外的申报及维护费用要高得多,大陆许多公司之所以不在海外申报,一方面与资金实力有关,也与对自己专利的水分非常明白有关。
谈到这里有朋友会问,如此说来大陆公司根本无法应对Android诉讼,或许真的如此,至少从历史上看如此,21世纪初大陆VCD产业一度风风火火,之后升级到DVD之后便迅速凋零,同样是知识产权惹的祸,虽然目前全球大多数DVD播放机由大陆公司生产,不过每台DVD播放机纯利润不到2毛钱人民币,而生产厂家却要为DVD的核心专利拥有者支付几个美元的授权费用,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听起来好听,其实中国公司也只不过是挣了一点点加工费而已,中国制造形象的比喻应当是中国加工或中国组装。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没有核心专利吗?答案应当是否定的。
看两条这几天刚刚看到的新闻;
2011年6月9日,美光与高智发明签署智慧财产授权合约, 合约签署后,美光将取得高智发明所拥有高达3万多种的智慧专利组合(IP)的使用权。美光可从高智发明获取专利,进而协助美光与其他公司进行专利权诉讼的抗辩;
2011年7月16日,中华映管与高智发明宣布双方已签署一套多元面向的智慧财产(IP)协议。透过此协议,华映除了取得高智发明旗下超过3万5000笔的智慧财产专利使用权,亦可运用高智发明的智囊团和资源与高智发明的发明者合作,以开发并取得多项智慧财产专利,来协助华映发展与众不同的产品。
两条新闻都出现了高智发明这个公司,分析高智发明的股东结构,我们会发现亚马逊、苹果、思科、eBay、Google、诺基亚、索尼、雅虎和微软等知名公司均在其中,高智发明是全球最大的专门从事发明与发明投资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州。它由微软前CTO内森·麦沃尔德(Nathan Myhrvold) 创立。
虽然高智发明号称有自己的实验室,并有一些极富才华的发明家,不过其手中的3万多项专利更多来自于收购,而这些收购也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大学教师及某些科研机构,据老杳所知高智发明至少从国家支持的核高基、863、973等多个项目组中收购过专利或签署独家授权协议。
写到这里很多朋友或许已经明白,中国肯定有核心专利,只不过这些专利被分散到许多个人或中小企业,如果不将这些专利发明汇聚起来,根本无法发挥任何作用,而高智发明的业务模式恰好起到了这一作用,讲的更彻底些,当微软、Apple、甲骨文等公司在利用手中专利向全世界的后起之秀挥舞专利大棒的时候,他们投资的高智发明也在通过收集、收购全球的专利进一步向实现了专利的集中控制,这其中也包括了许多中国的专利。
对于中国的企业,能够做到像华为在通讯领域经过多年发展拥有自己的核心专利当然最好,不过如果做不到高智发明的案例说明我们在知识产权上的策略本身出了问题,至少在主观上确认了我们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而在某些领域零星的核心技术也根本无法发挥效力,只要组织得当、操作得法,即使短期内大陆产业无法抵御Android的诉讼,长期来看我们并非没有作为,当然作为企业本身,努力加大技术投入拥有自己真正的核心专利才是彻底的解决之道,不过像高智发明的做法也绝对是对企业的补充。(老杳)
用户1012514 2013-8-1 14:39
用户947521 2011-12-27 16:13
你还活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