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科技跑太快,法律还跟的上吗
2015-2-2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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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采购与分销
前几天大疆无人机闯进了全球最安全的地方——白宫,着实让美国政府愣怔了一把,还一直没做出反应呢。也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因为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不过,大疆已经做出反应了,强制更新无人机的固件,禁止旗下Phantom2无人机在华盛顿的禁飞区飞行。无人机近几年已经在不再稀奇,个人在网上就可以买到。无人机可以协助拍摄、勘测甚至是执法,也可以用于个人娱乐。无人机可以在超低空飞行,避开防控雷达探测,于是不法分子就可以用来做违法的事,像2014年就有人运用无人机来向监狱内运送**,墨西哥也有人自制无人机向美国境内运送**。2012年美国**管制局在边境侦测到150架次运毒的无人机,共截获超过2吨的**。无人机已经达到泛滥的地步,但是对于无人机却没有很好监管规定,这就是科技进步产生的法律盲区。
科技进步带来新鲜事物,但却也带来了不少法律的烦恼。像是人们理想中的无人驾驶汽车,就与各国的交通法相悖,无论哪一国的交通法,大多都是和驾驶员有关,而且驾驶员都是需要驾照的,只有有驾驶员才能确定相应责任。即使像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已经生产出来,但是上路仍是个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不易判定驾驶员身份,即使驾驶员身份得到解决,驾驶证也是个问题。如果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就需要修改交通法,也要补充驾驶证种类。像2014年6月,英国内阁大臣们拟通过修改《交通法》(Highway Code)以准许无人驾驶汽车可依法在该国的公路上行驶。不过大多数国家并未将针对无人驾驶汽车修改《交通法》日程打算。
还有近期阿里和工商总局的撕逼细路,其实也是由于我国对于网络购物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网购属于新兴事物,但是他发展壮大的特别快,但是其商品监管比较困难,假货就成了其最大弊端。同时也与《税法》不和,按照《税法》规定不管是用什么方式经营,只要经营有收入,都应该纳税,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目前网上交易在税收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漏洞,从税务局方面讲,比较难以发现和掌握税源;而纳税源也不去直接申报。相对B2B(企业到企业)、B2C(企业到用户)而言,C2C(用户到用户)是目前比较难以控制的部分。
还有打车软件的兴起,对其规范我国也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对于出租车我国有建设部、公安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等这些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整治,打车软件的出现,不仅是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的冲击,新兴事物无法良好的与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调和,而且对于打车行业统一的规范在我国基本是空白的,所以各地对于打车软件的态度才会不同,即使交通部允许打车软件专车的合法经营,但还是没有对其进行专业的规范。
科技正在飞速的发展,但是一部法律的制定就需要进行调研,征求民意,听证会等等复杂的流程,所以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就跟不上科技的步伐,造成某一部分法律的空缺或者不完善,估计这也是各国法律面对科技进步已经存在许久的烦恼吧。(文/齐景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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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71910 2015-2-6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