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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象微观】妖怪死刑与其社会关系的关系
2008-10-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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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古语有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语有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古以来,法律讲求的就是“平等”二字。尤其对于执法者而言,对“平等”二字的理解与落实稍有偏差,便可能向阎王爷送去一批冤死鬼。
做为唐僧的首席大弟子,孙悟空在西天取经团中的地位,相当于常务副团长,负责分管一切除妖事务,也就相当除妖办的负责人了。那妖怪们虽然大多不是什么好鸟,尽干些坑蒙拐骗抢杀奸贪之类的坏事,但妖怪也毕竟还是有妖权的。老天爷讲究众生平等,人命关天,妖命也应关天。所以,一切有现代法制意识的正义之士,都有理由向唐僧的取经团提出要求:悟空面前,妖妖平等。
所谓妖妖平等,大众化一点的说法就是,在使用法律武器制裁妖怪时量刑一定要准判刑一定要严:谁的坏事做得大,谁就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谁的狼心狗肺还没有完全变黑,只干些贪污受贿类的小事,受到的惩处自然就该轻一些;谁不遵妖道,居然想做个遵法守纪的好妖,不断但不该惩处,还得给些精神或物质奖励。
然而,执法官孙悟空先生,似乎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则。
根据《西游记》提供的判决书,我们可以简要地将被悟空判决的妖怪作如下分类:。
A、判处死刑斩立决者有:白骨精、虎鹿羊三怪、红鳞大蟒、蜘蛛精、豹子精、六耳弥猴、黑河妖、蝎子精、万圣龙王、青龙山三犀牛;。
B、当场宣布无罪释放者:通天河的金鱼(观音水池中之物)、朱紫国金毛犼(观音坐骑)、黑松林的奎木狼(28星宿之一)、青牛精(太上老君坐骑)、黄眉老怪(弥勒佛司磬童子)、老鼠精(托塔天王之义女)、狮象鹏三妖(文殊、普贤坐骑,如来娘舅)、黄风怪(如来佛灵山脚下的老鼠)、青毛狮怪(文殊菩萨坐骑)、白鹿精(寿星坐骑)、九头狮精(救苦天尊座骑)、玉兔精(太阴星君身边工作人员)、牛魔王;。
C、作为童工或门僮送给上级者:黑熊精、红孩儿、蜈蚣精。
通过对这些妖怪的身份背景和社会关系的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些小秘密:一、凡是被判死刑而被斩立决者,全都是亲戚朋友中没有一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民妖”;。
二、而凡是被判无罪释放的,全都是悟空上级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或者司机;。
三、这其中有两个例外:(1)、判处斩立决者当中,金角、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身边的工作人员,但他们虽然已被悟空就地正法,后来却被太上老君叽哩咕嘟地向阎王打了个招呼,便又取回了二者的魂魄;(2)、被宣布无罪释放者当中,牛魔王本身应该算是一个没有任何后台的“民妖”,但仔细考察不难发现,在此之前,其子红孩儿,已经被观音收编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了。所以,严格说来,他多多少少也还算是一个官妖(这也包括红孩儿的母亲铁扇公主、红孩儿的叔叔如意真仙。至于牛魔王的小情人,那位玉面狐狸,因为天宫也反对包二奶,所以被毫不留情地处以死刑)。
至于那几位被领导看中,而死罪既免又被领导收编的民妖,只能算是他们前生修福,今生行了狗尿运。
当然,只简单地分析社会关系,而不考察这些妖犯罪行的轻重,很可能会有失偏颇:也许那些被无罪释放“官妖”,其被释放的原因并非由于后台强硬,而因为他们本身便是奉公守法的良妖,或者,只不过犯了一些可以忽略不计的小过错;而那些“民妖”被就地处决,不是因为没有后台,而是因为全都罪大恶极?
不妨随意取两个案例做个比较:“民妖”中,车迟国的虎鹿羊三怪,其最大的罪行,大约就是迫害了国内的和尚,拿那帮和尚们当民工使,一面让他们在修建道观的工地上没命的干活,一面却分文不给工资。此外,倒没有见这几个妖怪吃人,也没见他们奸人妻女,而且,连“是妖怪都想要吃唐僧肉”的这著名定律他们也没遵守,愣是没对白白嫩嫩的唐僧肉产生兴趣。他们不仅可以被评为奉公守法的先进典型,而且因为他们善于呼风唤雨,让车迟国变得风调雨顺,从而使该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尽管贡献巨大,但虎鹿羊三怪最后全都被悟空判处了死刑。
“官妖”中,为了达到占有狮驼国的目的,那位大鹏妖不惜实施残暴的法斯西政策,硬生生将狮驼国原有人类,上至皇帝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杀光吃尽,一个不留!如此罪大恶极罄竹难书之辈,却毫发无损地被悟空上级部门的领导如来佛祖领回家了事!
从出资性质来看,那些犯罪集团中,除了官妖、民妖之外,还有些团伙的性质属于公私合营。譬如,迷惑比丘国国王以达到颠覆该国政权的二位妖怪,就是一个由官妖与民妖组成的小团体。其中,主谋犯白鹿精是寿星老仙的司机,而另一个从犯白面狐狸,却是一个纯粹的民妖。白面狐狸以白鹿精的授意下,以色相勾引比丘国王,相当于白鹿精对国王进行性贿赂的“礼品”。而悟空对两位犯罪嫌疑人处决的结果却是:主犯白鹿精由其主人寿星老仙带回天宫,而从犯白面狐狸却被当场击毙。击毙了不算,八戒还趁机又往那死尸身上狠打了一钯。用八戒自己的话说,这就叫做“我老猪一生好打死蛇”!(八戒在击杀“红鳞大蟒”时的现场发言)。与此相类似的是,每一个官妖被其主人带走之后,悟空的除妖小组便跳进那些妖精们的豪宅里,舞弄起他们正义的棒和钯,砍瓜切菜般地了解掉那些剩余的协从犯们的罪恶的生命!
现在,我们终于探索出悟空执法的规律了,知道了知道哪些妖精该死,哪些妖怪可活。该死的,不是那些罪大恶极者,也不是那些贪污纳贿的主谋犯,而是那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的民妖!而平安无事的,永远是那些有官场背景的官妖!
表面上看,悟空在西行路上的降妖除魔的行为,大多都是在徇私枉法。但事物的矛盾性要求我们,也应该站在悟空角度,对他的执法精神表示足够的理解:第一,从客观上看,他也消灭了不少妖怪;第二,他之所以每遇一个官妖,都是上天入地地去寻找这些妖怪主人,也就是悟空的上级部门的领导,然后在领导的求情下释放了这些妖怪。主观上,悟空也的确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被天宫下放基层锻炼,能否重新回到天宫提拔任用,多少也得取决于这些各部门的领导啊。想想,每年的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都掌握在这些领导的手中呢。何况,《天宫公务员法》有明确的规定:凡是上级领导,都是正确的,作为下级,应该无条件服从上级的一切决策。
总而言之,在西行取经的途中,为完成自己降妖除魔的份内之职,悟空已经做出了最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首先,他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持了正义的纯洁性,比如说,他成功地消灭了一些危害百姓的妖怪们,保护了百姓的利益;其次,他尽可能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保护了上级领导的利益。如,他成功地将所有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毫发无损地安全送回了领导身边。领导也是人嘛,领导的利益也必须保护。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就必须好好领悟悟空这种从两方面尽力的良苦用心,只有揣摩好学习好悟空的这种执法精神,才会顺利到达西天完成“取经”大业。
用户546181 2009-2-17 14:49
用户546181 2009-2-17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