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标签: 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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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度 9
    2011-6-2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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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将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直接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工作满5年以上高级技师还可获得北京户口……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后北京市将在财政投入、人才培养以及奖励等方面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优秀技能人才可获免税政府津贴     目前我国不同技术等级的高技能人才收入差距较小,国有企业内技师和高级技师之间的平均月工资差距仅为470元左右,与其他行业工种相比收入较低。因此很难对高技能人才产生足够的激励作用,也很难调动技能人才主动提升能力的积极性。     鉴于此,北京市将建立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奖励办法。其中政府部门将建立技师津贴制度,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0名政府技能津贴获得者,发给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并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也将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给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高级技师工作满5年户口可进京     “来京务工的高级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便有希望获得北京市户口。”记者从一些国有企业获悉,今后对于北京市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只要在北京市国有全资、控股、参股的大、中型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贡献突出,经企业同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公安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京手续。     与此同时,为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北京市将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以及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技能竞赛获奖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今后每三年举办一次的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将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的目光。为在各行业、各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使大批年轻的能工巧匠通过竞赛脱颖而出。北京市将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直接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上一等级职业资格的考评。     此外,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补贴、贷款贴息、技能竞赛以及奖励表彰等活动。(记者 周奇) 更多咨询请登录http://www.gjc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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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6-2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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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7月4日电(记者高路)4日召开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宣布出台7项高技能人才激励新政策。这些包括给予突出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鼓励外省市高技能人才落户、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在内的政策,将全面优化技术工人等技术类从业人员的制度环境。     上海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等7项即将建立的新制度。根据这一文件,上海将建立适当延迟高级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机制,对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在企业需要、本人愿意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     同时,突出技能人才还可享受政府津贴。上海将建立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从今年起,上海将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对50名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生产实践中担纲要角能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企业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今年的特殊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     外省市高技能人才的户口限制也将有所放宽。上海将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行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外省市引进,对于45周岁以下、获得过国家级或省市级技能人才表彰的技师、高级技师,将为其办理落户。     此次发布的其他4项政策分别为: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精神激励,提高其社会地位;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等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内部分配中重点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前在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升至19%,但与城市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上海提出,到2010年力争将这一比重提高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为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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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5-1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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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作风是培养和打造政府采购队伍的前提。一是要树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思想,使每个人都明白 “ 人人都是工作环境,事事都是发展环境 ” ,增强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二是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坚持 “ 未雨绸缪,警钟长鸣 ” 的原则,从强化内部管理、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入手,以强化人员的廉政建设来保证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运作。三是以强化 2 、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严格依法行事,以法约束和规范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精通掌握《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和驾驭能力,不断规范和指导自己的工作行为。 3 、加强政府采购理论和有关知识的学习,拓宽和加深政府采购知识,更好地服务本职工作。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水准高,操作程序严格,具体操作上相对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更复杂,突出了窗口服务的特点,代表着政府形象。这就要求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精通现代政府采购业务和技巧,熟悉掌握招投标、合同及谈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把握好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善于搜集、分析和运用各种市场信息处理采购事务。还要有较强的整体协调能力,特别是在现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到灵活把握事物整体。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好参谋,服好务,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5 、加强业务培训, “ 请进来 ” 和 “ 走出去 ” 相结合,创新培训形式。 6 、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和谐氛围,创造一个积极、和谐的工作环境。 要通过制定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准则来增强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各种与人有关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完善的制度作保证,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查,规范、人性化地进行管理,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工作上激励、行为上约束,保护和使用好每一个人。把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成公平、高效、廉洁、富有战斗力的集体,并以此来杜绝人情交易、权钱交易和损公肥私等行为,遏制**现象的发生。   另外,通过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根据每个人的特性、特长来调节不同的岗位和适应性,发挥更大的个人价值,以此来培养具有综合素质、能成为多面手的政府采购人员,还可通过制定激励和奖惩措施来调动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