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FT中文网一文《雇员睡眠时间有时也算“工作时间”——对英国最新判例的分析》 提要: 一名等待载客的优步司机,或者被要求睡在客户家里的护工,其睡觉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英国最高法院最近对两起这样的案件做出判决。 文中说到了两方面的看法,更倾向于工作制的变革。 文末提到一个原则: 在世界各国政府考虑修订21世纪就业法律(涵盖护理工作和零工合同)之际,他们应该坚持一个核心原则:只要雇主希望劳动者在他们的支配之下,他们就应该准备支付报酬。 随着疫情导致更多人居家办公,“工作时间”与“待命时间”之间的界限可能会变得更加模糊。 看来,八小时工作制将要彻底改变了,尤其人类步入虚拟社会数字时代,“工作时间”要重新定义了。 其实,很早就一个看法,就是关于加班。 人的一天24小时作息是有体质上的自身规律性的,遵循客观规律利于身体健康,历史上形成的八小时工作制是道理的。 八小时以外加班工作,一来打破了自身的作息规律,二来放下家庭或其他生活方面的时间。 所以,从人体生命时钟的规律性看,还应考虑在人体生活和休息时间段的附加工作要增加工资报酬成倍的幅度,这是生命的代价! 年轻时过度地加班而影响生活和休息的质量而造成人体潜在的器官疲劳、虚弱甚至病灶,到了中老年一发病,就需要花钱医治,这钱从哪儿来? 正所谓人生职业生涯起兴衰止三十年规律性,起5年、兴10年、衰10年、止5年,40岁左右是兴之极始衰,这个时候开始,职业的收入就要储蓄为养老准备了。之前加班的越多,越要预计更多的储蓄,加班工资不能低,高到企业不能长期习惯性地随意加班。这也算是等价交换原则的体现吧! 有得就有失,有失就有得,得而不喜失而不忧。 人要会生也要会死。 工作制在变,人生作息规律不变,就看“工作时间”、“睡眠时间”如何制定了。关键还在自身把握。 2021年3月29日上午 读后感 FT中文网:疫情后的办公形态:混合远程?四日工作制? 数字经济时代,衍生新的工作,但原则是减日不减时,如每天10小时X每周四天。 文中说的都是欧美国家,还有日本。 中国还在996。 神秘的是人类重新回到支配自由时间的时代?没有工作日的工作? 我看前提是人类生存所需食物链生产一律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机器人操作。 再接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