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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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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季,我写了一篇有关能源之星新版(V2.0)音频/视频产品(AV)规范的博客(参见:能源之星最新发布的音频/视频能效规范将不断提高节能水平 – 第I部分和第II部分)。7月底,该规范的Tier 2要求将正式生效。这将会对消费类AV产品产生重大影响,将提出包括自动断电、睡眠模式和放大器效率在内的新的能效性能要求。 Tier1规范对大部分非消费类(即商用)产品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它只对消费类产品作出了其待机功耗必须低于1 W的要求。但是,Tier 2将对消费类产品和商用产品提出完全一样的要求。 下表包含了将于2010年7月30日生效的Tier 2要求。 表1:能效要求汇总 产品 要求 Tier 1(2009年11月) Tier 2(2010年7月) Tier 3(2012年3月) 消费类AV产品 待机功耗限值 = 1W • 睡眠模式功耗限值(基本产品、IP网络) • 自动断电(APD)要求 • 产品功能性功耗限值(显示屏、IP网络、光盘播放器) • 放大器效率要求(小型、中型和大型) • 所有产品(如果带APD禁用选项)的空闲功耗限值 • 睡眠模式功耗限值(基本产品、IP网络) • 自动断电(APD)要求 • 更为严格的产品功能性功耗限值(显示屏、IP网络、光盘播放器) • 更为严格的放大器效率要求(小型、中型和大型) • 所有产品(如果带APD禁用选项)的空闲功耗限值 专业及商用AV产品 • 睡眠模式功耗限值(基本产品、IP网络) • 自动断电要求(对于数字信号处理器,这是唯一的要求) • 产品功能性功耗限值(显示屏、IP网络、光盘播放器) • 放大器效率要求(小型、中型和大型) • 所有产品(如果带APD禁用选项)的空闲功耗限值 资料来源:能源之星 能源之星消费类AV产品类别涵盖以下产品: • 盒式录音机 • CD播放器/转录器 • CD录音机/刻录机 • 时钟收音机 • DVD和蓝光播放器*产品 • 均衡器 • 激光影碟机 • 迷你和迷笛系统 • MD播放器 • 有源扬声器 • 支架系统 • 立体声放大器/前置放大器 • 立体声收音机 • 台式收音机和调谐器 *蓝光播放器是V2.0新增产品。 有关具体Tier 2要求的信息,请访问能源之星的家用音频和DVD关键产品标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