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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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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程师的,如果不懂得如何申请专利,感觉有点out,所以我也开始了。 有一些专利代理机构是可以帮助你申请专利的。但是,我打算DIY。原因呢,主要是做技术的,穷啊。但是,我们还是有优势的。技术是日新月异的,养成我们善于学习的特性。 我首先在网上搜索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网http://www.sipo.gov.cn,认真的学习了“专利申请指南”,看了一些“专利申请撰写示例”,了解了“专利申请费用”,而且还认真的看了“知识讲座”中的“综合知识”和“常见问题”,还看了“动态”,最后还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知识产权局”。 “审查指南”简直是太详细了,一共535页的pdf扫描文档,这么多,当然要抓重点了。当我看到“申请文件的补正”这一小节时,立刻心花怒放,“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出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补正后,申请文件仍然存在缺陷的,审查员应当再次发出补正通知书。”这就说明文件提交后还可以修改两次。其他的章节,我觉得像是大白话,啰啰嗦嗦的,就大致都过了一遍。 最让人鼓舞的还有一处:“审查原则”中的“程序节约原则”:“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 我是做软件的,我的软件经验让我在第一次专利申请中栽了跟头。我都是先写好程序框架,然后,再丰富每个模块和每个函数的内容。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我也想当然的按照软件的流程作了。 我先看了一些专利撰写示例,然后很快,我就按照要求的格式,写好了一个专利。因为专利审查是要时间的,为了快一点,我立刻就把它交到了“广州代办处”。我自信自己的文笔还是不错的,什么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不在话下,而且,反正还可以改两次,有什么大不了的。 盼啊盼啊,终于收到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下面是摘录的审查意见: “……说明书中多处使用了技术概念上模糊的用语,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足够多的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技术方案不清楚啊,要写得更清楚,很容易。 但是,我很快就收到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摘录如下: “……经审查,申请人将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图一--图四”,改为图1-4,其中每个图中的细节都有改动,……修改后的内容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内容,又无法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出来,因此该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这时候,我安慰自己说:失败是成功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