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加拿大提高了现行能效规范的要求,同时增加了新的产品组

2011-12-1 09:21 1008 3 3 分类: 采购与分销
上个月,加拿大提高了现行产品规范的能效要求,同时还推出了五个新产品组的最低能效标准(MEPS),从而在降低家用电器能耗水平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能效规范的修订内容已在10月2日的《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发布,将于2012年4月12日生效。 效率要求得到提高的产品本质上都属于非电子产品 - 电机、家用燃气燃油燃烧器、干式变压器、大型空气调节系统(AC)和热泵、商用制冷设备和反射罩白炽灯。此外,对电热锅炉、单体式空调和热泵增加新的要求。 在电子产品方面,新的MEPS标准将重点放在两个熟悉的能耗领域 - 外部电源(EPS)和待机/关断模式能耗,这些产品包括小型音频产品、时钟收音机、电视机和视频产品(例如,DVD播放器/录像机、PVR、蓝光播放器)。 加拿大通常会采用美国能源之星计划或美国能源部(DoE)所设定的效率指标,当然EPS也不例外。加拿大新推出的能效标准基本参照了美国《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 2007)中的EPS要求(如下面表1所示)。EISA 2007中规定,EPS必须能够将115 VA输入转换为一个更低的交流或直流输出电压,并且其输出功率必须≤ 250 W。自2012年4月12日起,所有自2010年7月1日(含)起生产并在加拿大境内销售的EPS均须满足新的效率要求,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更换用EPS在2013年7月1日之前不受此影响,2017年7月13日之前生产的安防系统EPS不受空载性能要求的限制。 标称输出功率 (Pno) 带载模式下的 最低平均效率(W) 空载模式下的 最大功率(W) < 1 W 0.5 * Pno 0.5 ≥ 1 W至≤ 51 W 0.09*Ln (Pno) + 0.5 0.5 > 51 W 0.85 0.5 表1. EPS能效标准(自2012年4月12日生效) 资料来源:《加拿大政府公报》第II部分,2011年10月12日 当为某些消费电子产品设定待机功耗限值时,加拿大也正在改变策略方针,试图与欧盟委员会的生态设计指令看齐,采用生态设计指令要求在2013年应达到的待机功耗水平(如下面表2所示)。这些限值要比美国EISA 2007在待机功耗方面的限值严格。 产品类型 关断模式输入功率(最大) 待机模式输入功率(最大) 带显示屏 不带显示屏 小型音频产品(时钟收音机除外) 0.5 W 1 W 0.5 W 时钟收音机 1.0 W 2 W 不适用 电视机 0.5 W 1 W 0.5 W 视频产品 0.5 W 1 W 0.5 W 表2. 待机最低效标准 - Tier 2(自2013年1月1日生效) 资料来源:《加拿大政府公报》第II部分,2011年10月12日 有关加拿大能效规范以及所有受影响产品的详细信息,请访问: http://oee.nrcan.gc.ca/regulations/guide.cfm 有关EPS MEPS的更详细信息,请访问: http://oee.nrcan.gc.ca/regulations/amendment11/external-power-supplies-oct2011.cfm 有关待机MEPS的更详细信息,请访问: http://oee.nrcan.gc.ca/regulations/amendment11/standby-power-consumption-oct2011.cfm
PARTNER CONTENT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EE直播间
更多
我要评论
0
3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