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在欧洲推出已有15个月的时间。<?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尽管它主要针对的是欧盟 (EU),但越来越多的国家现正在考虑自己RoHS的版本。
中国于2006年2月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它针对在中国销售的大部分电子设备。该办法基于欧盟RoHS指令和日本标记法规,但有多个方面的显著区别。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中国RoHS提出了两个层面的要求:
第一项要求是针对信息的标记和提供,这项规定已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7年3月1日生效。明年,中国还将对含物质限制规范的某些产品进行目录分类,而且要求通过强制认证。
韩国颁布了《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设备资源回收法》,在许多方面遵循欧盟WEEE《电气和电子设备废弃物》法令以及ELV《汽车报废》指令。同样,这些指令也有显著的区别。
目前,只有某些消费品和一些办公设备包含在内。工业设备、医疗设备和飞行器不包含在内,但将来对包含的范围进行重新评估后,这些设备可能也会被涵盖。
限制的物质与欧盟RoHS同样包含相同的六类物质,豁免的物质和浓度限制都相同。
韩国政府将公布实现高回收率的指导原则,包括材料的选择、设计和标记。回收目标必须满足,而且其中一些目标可能比欧盟的WEEE目标更高。该法规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泰国政府已经公布限制危险物质的暂行标准(泰国RoHS)。同样,其范围、物质、浓度限制和免除物质基本上与欧盟RoHS相同。制造商必须提交浅显易懂的分析证据。
最后,在澳大利亚,据大多数被调查的公司称,他们的产品在欧洲销售时已经符合RoHS要求。因此,在澳大利亚,实施RoHS对RoHS限制的物质数量影响就很有限,尽管许多人认为应强制遵从该指令。
Hyder咨询公司的报告指出,如果没有政府干预,在从澳大利亚出口的设备中,40%到50%的设备都满足RoHS指令要求,而且在澳大利亚销售的产品中的RoHS物质将降低大约一半。
澳大利亚政府可能在公布一项举措之前做进一步的调查。
那么接下来会是哪里?也许是印度…..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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