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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褚时健再创业看死刑、减刑和保释
2009-2-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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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工程师职场
刘松萝
看到褚时健先生“保外就医再创业”的消息以后,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褚时健在1997年8月被逮捕,1999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到了2001年就减刑到17年。更加离谱的是,到了2002年,仅仅坐了5年监狱的褚时健保外就医了。
我知道,褚时健先生创业的贡献没有得到充分的报偿。我也知道,褚时健案件的量刑有些重了。减刑,也许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尽管如此,5年时间仍然太短了。
不仅如此,褚时健再创业的新闻还是对公众的挑战,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记者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全无司法程序的概念,向公众绘声绘色地讲述贵人之贵,讲述贵人坐监狱如同过家家一样。这样的故事,让我们回到了《水浒》所描写的时代。难怪有人不满意,写下了《中国执法现状:褚时健再创业撕碎保外就医的面具》。乔志峰先生还提出了一个问题:褚时健的身体能创业,却不能坐牢?
说到这里,我们就应该明白公众面对贪官的案件为什么要发出杀杀杀的声音。这里面固然有仇恨,固然有嗜杀的心理,但更重要的是存在这样的担心:那些贪官,哪怕判他死缓,坐了几年就会放出去了。不幸的是,褚时健案件印证了这一点。遗憾的是,市井都明白的事情,法律界人士却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
我主张减少死刑的应用,并且最终废除死刑。贪污作为非暴力犯罪,应该不适用于死刑。死刑是不可逆的,所以要慎重应用以避免冤案。而从现实情况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正因为死刑的不可逆,才会让贪官得到实实在在的惩罚。
怎样解决以上的矛盾呢?在很多国家,对减刑和保释有着严格的规定。在美国,很多重罪在判决的时候要规定多少年之内不得保释。我想,判决中关于保释的内容更具实质意义。有了这样的规定,社会公正就可以不依赖死刑了。
1985年,绿色和平组织的彩虹勇士号在新西兰港口奥克兰被法国特工炸沉。以后,作案者在新西兰被判刑。面对法国释放罪犯的要求,新西兰官员说:“我们绝不能让他们在这里度过一个短暂的假期,然后回国接受凯旋般的欢迎。”让罪犯踏踏实实地坐满一定的刑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
应该对减刑和保释程序做出严格的规定,此类案件要进行公开的听证,并且向社会公布结果。
我一直想写《论旧闻的价值》。重大案件的审理是新闻,判决之后就逐渐变成了旧闻。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新闻界必须保持对旧闻的跟踪。具体来说就是关注减刑和保释问题,让这些事情成为新闻,把这些事情置于阳光之下。
最后,想谈一些法律之外的问题。写“褚时健再创业”的记者,弄不好会害了褚时健。具体来说,就是有引起社会反响,从而把褚时健再次送回监狱的可能。
记得《色?戒》上演的时候,达人们喜欢讨论汉奸概念的相对性。给我深刻印象的,是龙应台女士谈丁默屯案件。丁默屯是日伪时期的特务组织首脑,被关押期间有人为他说情,理由是后来有反正的表现。丁默屯先生的问题,就出在了张扬二字上面。候审期间,丁默屯去医院看病。看完病,还要游玄武湖。结果被报章披露,舆论大哗。最后是将委员长震怒,丁默屯接着就被枪毙了。蒋介石这样做,自然是人治的表现,不足为训。不过,负案在身的人,在战争的血迹未干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收敛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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