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成立30年,请市长欢呼的时候记得把欠我的钱还了!
我11年前来到这里,去年写了篇《我的/深圳/十/年创/业路》反响很大,转眼间又是1年过去了,我又旧事、重、/提,首先当然还是感恩小/平画的那个圈,才有了我们现在在这块热土创/业的机会!我们、要感/恩,这么喜庆/的日子,我本来也不想发这么扫兴的帖子,但今天在天/涯、、上看到也有网友发出我这样的呻、吟,还是按捺不住、想、发出的声音,表明自己的的观点!
我11/年前来这里的时候因为没暂/住/证,被城/管抓/了,说我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罚/了/我500块,至今收据我还保/留/着,如果有有那位和深圳第二现场的工作人员熟习,可以来采访下我,我把他交给时光/隧道栏/目组,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纳了税就已经尽到了/义/务,而要政府/服务的/时候居然要/交费,为什么会有这么怪的事?暂住费这笔费用虽然大幅/下降,可并没有完全取消。当年毛/泽东打游/击/战是全中国/到处跑啊,不知道交了暂住费没,老/将要剿/匪,搞不好就是他没叫暂/住/费吧!放眼/世界,在一个国家范围/内没有一个国家不/可以自由/流/动的,如果在欧/盟,在国与/国之前都可以自由流/动,我不知道他们流动/的时候有没有交暂/住/费?有消息的朋友来说一说,我这个***/的消息比较闭塞,说法不一定准确。
还有就是/劳动//仲/裁/费,就说你被//资//本家克扣工/资,权/益遭/到损/害的时候你去找劳动局,让他们帮你主持一个公道,他两手伸得长长的“钱带来没有?”以前不是说旧社会有“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么?现在虽然说是新//社会了,但就这点来说,和旧/社/会/并没有什么不同!没钱,就没人为你提供服务。无论是暂、/住、费或者/劳动仲/裁/费,前者已经大幅下降,后者已经取消,这么说这段历/史是不是可以选择遗/忘呢?这么说是不是以前的收费是合//理的呢?既然是合//理的为什么不把这个光、荣传统世世代代传下去呢?
另外还有边防/证///件,最早的时候是30块一个,到了2001年记得好像是有边/防////武///警在设卡收10块一个,在到后来如同街边乞讨的乞///丐 2块一次就可以过了,到2004年好像就不好意思收了才撤掉///关
特区成立30年之际:王市长还是欠我的钱该还给我了,深圳1000多万人,记得我来的时候深圳的平均工资是380人民币,一个暂住证是300块,收了20多年,几十个亿的钱,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在这立市30年之际,我等百姓不要你150块电话费的赏赐,把欠我的钱还给我就是最大的恩赐了!
自做自受 2013-7-13 15:44
可持续,真难,当初的愿望,今天又有了机会,再次建立(小组编号: 3000009140)。
循环再造的可行性有多大?欢迎多多指教,意见和建议,谢谢!
链接:http://group.eet-cn.com/GROUP_GRO_480801_3000009140.HTM
用户985204 2012-6-15 17:12
用户985204 2012-6-15 16:31
用户951809 2011-8-31 17:32
johnchengbj_700101755 2011-6-20 13:32
用户896205 2011-5-25 20:27
用户735669 2010-12-24 10:36
向来都是统治者剥削被统治者,你不知道?
用户883007 2010-12-13 14:07
hsdgood_628374531 2010-10-17 16:30
博主,如果上交边防证/暂住证/居住证的话,顺便告诉我,只要我办理了的,我都留着了,
用户887196 2010-9-1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