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命名应当直观且可以拼读,可望文知意,便于记忆和阅读。
1.2:命名的长度应当符合“min-length&&max-information”原则。
1.3:当标识符由多个词组成时,每个词的第1个字母大写,其余全部小写。
比如:int CurrentVal;
1.4:尽量避免名字中出现的数字编号,如Value1、Value2等,除非逻辑上的确需要编号,比如驱动开发时为引脚命名,非编号名字反而不好。
1.5:对在多个文件之间共同使用的全局变量或函数要加范围限定符(建议使用模块名(缩写)作为范围限定符),比如GUI_等。
1.6:标识符分为两部分:规范标识符前缀(后缀)+含义标识。
非全局变量可以不使用范围限定符前缀。
1.12:所有宏定义、枚举常数、只读变量全用大写字母命名,用下划线分割单词。
例如:
Const int MAX_LENTH = 100;
#define FILE_PATH”/usr/tmp”
1.13:考虑到习惯问题,局部变量中可采用通用的命名方式,但仅限于n,I,j等作为循环变量使用。
1.14:定义变量的同时千万千万别忘了初始化。定义变量时编译器并不一定清空了这块内存,它的值可能是无效的数据。
1.15:不同的类型数据之间的运算要注意精度扩展问题,一般低精度数据将向高精度数据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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