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版权成热点 优朋普乐诉TCL被指炒作

2009-9-1 10:53 1306 0 分类: 工程师职场

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版权成热点 优朋普乐诉TCL被指炒作


 


 



近日,一家名为“优朋普乐”的科技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机”,存在利用互联网作为传输途径,大量向用户传送未经其授权的影视节目,存在使其代理版权的影视节目在海量用户群内被无授权观看、下载的可能。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苏金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作伙张光华律师。张光华认为,就侵权的意图和产生的结果来看,TCL应该不是侵权的主体。首先,TCL作为主体,并没有向用户提供未经授权的影视节目,只是提供了上海卫星电视上网的功能,搜索和收看的主体是消费者;其次,用户在网络上收看一些未经授权的影视节目,是以娱乐为目的,并未以盈利为目的对外大量复制和传播影视节目;再者,就这一案例来看,TCL只是设备提供商,而相关网站才是内容提供商,现在维权者的板子却避开内容提供商,直接打到了设备提供商的身上,这样做的目的令人费解。


  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尚处摸索期


  据悉,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于今年初面市销售,除了TCL,包括海信、长虹、创维、清华同方、厦华、海尔、三星等中外大彩电巨头,均推出了各自的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记者注意到,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就是产品上增加了一个上网功能,通过在芯片中增加了一个内容模块,让用户可以借助家中的互联网到一些合作的网站浏览相关新闻资讯、影视节目。


  行业观察家指出,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刚刚出现,还处在发展初期,这是国内彩电企业立足制造产业迈向内容增值、多媒体娱乐等服务领域的一种尝试和探索。据了解,用户购买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后,并不需要就上网浏览的内容和资讯,额外向彩电制造商支付费用。


  记者获悉,海信、长虹、TCL等企业,为保证对消费者提供内容资讯,yqpzhendao 让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真正发挥作用,还专门与新浪、搜狐、迅雷等内容提供商,签署了相关的合作协议。TCL集团副总裁韩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TCL互联网上海卫星电视进行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我们均与之签署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为此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在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
 


文章来源:

http://www.021weixingdianshi.com/上海卫星电视/weixingdianshi-2009082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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