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6日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中新社发许康平 摄
中新网杭州12月11日电 (记者 袁爽实习生沈兰)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将车身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中国1.2亿辆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车主可能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消息一经公布,有人叫好也有人发愁,一时间引起各界的争议。
市民:电动车“变身”需考驾照“玩笑开大了”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而中国1.2亿辆电动车绝大部分都已超过这个标准。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届时车主可能要考驾照,与摩托车、各种汽车一起并驾齐驱行驶在机动车道。
记者街头随机采访的一些市民均表示,目前只知道电动车被划为机动车,虽然还没有实施,但实施后必然出现电动车与汽车争道现象,对于要考驾照一说更是不能接受,大有小题大做之嫌。
相对于摩托车,电动车价格便宜,充电方便,没有污染,无需和小汽车抢用快车道;和自行车相比,电动车电动助力,骑行更远,是城市中短途出行的最优选择,在城市交通方式中应有“一席之地”。因此,电动车越来越受到市民欢迎。记者从浙江省自行车协会获悉,浙江省现拥有电动自行车1000万辆,仅在杭州市就有100万辆。
“不久可能又会出台脚踏自行车的相关政策,在家做饭一定要取得家用厨师资格证书,否则只能上馆子;上街必须要带好健康证明,以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等等等等。”网友神之夜壶激动留言。
车主黄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选择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他曾亲眼目睹了一些大妈、大伯穿着拖鞋就骑电动车上路的情形,还有的十二、三岁的小孩早早的踏上电动车,如此一来,让这些车主上机动车道,与时速80公里以上、自重在1.5吨左右的汽车同道行驶,无疑将电动车驾驶者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这样的刚性划分一旦确定,将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增加。
到底是谁恶化了交通安全
记者从浙江省交警部门获悉,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06年死亡331人,07年死亡455人,08年死亡515人,而今年1—11月份死亡655人。从历年来的数据可以看出,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在逐年递增,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与此同时,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赵野松在通报全市道路交通现状和下一步管理措施时特别指出,电动车已明显电摩化,很多电动车速度过快、重量超标、安全性能不达标,尤其电动车超速成为交通管理新的难点。
浙江省是电动车产销大省,制造企业约有260家,占到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绿源电动车是浙江最早生产电动车的企业,董事长倪捷认为,由电动车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确实存在,但如果说电动车是“马路杀手”,值得商榷。因交通安全造成的死亡数据,每年都是透明公开的,种种数据表明电动车很安全。
倪捷指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004年死亡人数为589人,2007年进一步上升为2469人,如果仅仅比较2007年和2004年的数据,2007年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人数为2004年的4.19倍。电动车涉及交通事故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这种交通工具普及率的更快速的上升,原来使用自行车的群体转向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的增加必然带来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数量的减少。2004年,涉及自行车的死亡人数为13655人,2007年涉及自行车的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到7553人,比2003年减少7111人,扣除当年电动车新增的2469人,净减少4642人。电动车伤亡人数与摩托车相差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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