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十大衰人

2010-1-8 15:35 1339 1 1 分类: 测试测量

这两个出发点都很好,为什么影视分级在我国却“千呼万唤不出来”?纵观这些年围绕影视分级的争议,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一些原因:


第一,影视管理机构还没有做好足够  美国虚拟主机的准备,完成从审查制到分级制的过渡。说到分级,人们立刻会作出一种反应:在所定级别范围内,是否可以合理合法地表现色情和暴力?观众是否也就拥有了某种观看这些内容的权利?分级既然对各种节目的制作尺度提出规定,那么规定其实也就是自由。影视管理机构有意愿和能力面对这种“ 国外虚拟主机自由”的挑战吗?2008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因为如果实行分级管理,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可以大量出版。这清楚地表明,管理层并不希望放弃内容审查和把关,而单独依靠影视分级制来决定节目适合给谁看。况且,影视的审查是 美国服务器一种政府行为,而影视的分级,按照国外的惯例,是由行业协会来负责的,让政府把这样一种权力让渡到民间并不容易。


第二,市场管理的不成熟,也导致分级制度难以出台。管理跟不上,分级制度就会如同虚设。比如,如果电影院为了经营收入而将限制级电影票卖给未成年人怎么办?街面上或网络上的商贩,会 国外服务告诉青少年要分级购买碟片吗?在管理实行不了的情况下,限制级内容反而会成为炒作对象,就像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根本没有出格情节的电影《寡妇村》在上映前,却大打“儿童不宜”的告示。


第三,尽管对于影视内容的监管已有各种条例规定,但要准确地根据公众接受度、法律等因素划定暴力、情色等界限,却是一个十分模糊的地带。例如,黄色、淫秽、色情在我们这里完全搅成一锅粥。低俗、不良等等概念,也更多是政策上或者道德上的,在法律上缺乏确定性 美国主机。而由此带来的管理上的“混沌”,从某种程度上说,可能还是有些部门特别希望保持的状态。一旦明确了分级制度,就必须制定明确的、对社会公开的标准,这些标准不会因为个别部门的意见、个别领导的好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临时性的政策而改变。对管理部门而言,这样肯定会给将来的博弈带来不确定性。稳妥的办法是根本回避分级的问题,强调那些不健康内容的危害性,从而保持管理的弹性空间。


既然影视分级制度遭遇这么多的障碍,凭什 国外主机么认为网络内容的分级就可以跨越这些障碍呢?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业的分级制,其执行的复杂程度都无法与对网络的监控相提并论。电影公司和电视台的数目都是有限的,也就几十家到几百家,但全国却有上亿互联网用户。设立专门机构对每年数百部电影的内容进行审查是可行的,对数百家电视台的分级行为是否正当作出判定也并不特别困难,但这些办法用于互联网监管却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因为网络中的亿万用户,无论公司、机构美国空间或个人,既是信息服务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提供者。当前在互联网上传播色情和暴力信息的主要是个人而非机构,而对于来自个人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几乎是不可能的。加大监管,彻底遏制不良信息在网络上的蔓延,这种思路有着良好的出发点,但却忽略了可能产生的问题。比如,在寻求保护青少年利益的同时,是不是践踏了全社会的利益?会不会影响言论的多样化以及信息的自由流通?分级制度只是一个工具,其所体现的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的宪法精神,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如果我们没有厘清分级制度背后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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