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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王泽忠1 王兆安2 沈颂华3
1华北电力大学 2西安交通大学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摘 要:电气工程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二年。2006年度的试点情况总结已在2007年4月的第四届
全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研讨会上发表,并刊登在电子电气教学学报2007年电气工程专辑。本文
进一步介绍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意义、组织实施和标准,总结了2007 年度的试点工作。最后,对2008
年度试点工作,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电气工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认证过程、指标体系
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意义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是促进我国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基础是高等工程教育。因此,工程教育的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的质量;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才能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适应性;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工程教育的专业认证国际互认主要表现为加入华盛顿协议组织。华盛顿协议(Washington Accord) 是一个有关工程学士学位专业鉴定(professional accreditation)的国际相互承认的协议。1989 年签约之初,这个协议覆盖了3 大洲的6 个国家,即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993 年该协议扩展到5 大洲的8 个国家和地区,即接受了香港和南非的入盟申请。经评审,香港工程师协会(HKIE)于1997 年成为正式签约组织,2007 年6 月15~18 日会议上中华台北已成为正式成员,俄罗斯为预备成员,一些亚太国家也提出申请,德国(ASIIN)的申请被延长2年。2005 年和2007 年中国作为观察员参加了会议。2009 年6 月15~18 日华盛顿协议全会将在日本京都举行。2008 年底中国将提出入盟申请。时至今日,华盛顿协议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享有声誉,它吸引了覆盖27 国的欧洲国家工程协会联合会(European Federation of Nationa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s, FEANI)等前来谈判入盟问题。
注册工程师的国际互认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互认进展滞后。1995 年,华盛顿协议又开始酝酿和筹划专业工程师的国际相互承认,为国际相互承认另辟了一个更高层次的新领域-工程师流动问题论坛(Engineers’Mobility Forum, EMF)。
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标准和方法
1、组织
将来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应是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教育部等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成员由教育部、人事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代表组成。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已于2007 年6 月成立。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负责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负责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仲裁委员会由有关行业和从事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接受教育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对专业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认证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2、标准
表 1 列出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专业认证主要围绕这些指标开展。这里所列除了通用标准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细化的要求从略。
表 1 专业认证指标体系
类型 | 指标(一级指标) | 内涵(二级指标) |
通用标准 | 专业目标 | 专业设置 |
培养目标及要求 | ||
质量评价 | 内部评价 | |
社会评价 | ||
课程体系 | 课程设置 | |
实践环节 | ||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 ||
师资队伍 | 师资数量与结构 | |
教师发展 | ||
支持条件 | 教学经费 | |
教学设施 | ||
图书资料 | ||
产学研结合 | ||
学生发展 | 招生 | |
就业 | ||
学生指导 | ||
管理制度 | 教学管理 | |
质量控制 | ||
专业补充标准 | 各专业的特殊要求 |
专业补充标准涉及专业内涵和特殊要求。这里以附录形式列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补充标准(试行),供大家讨论。
3、方法
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 个阶段:申请认证、学校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下面列出对学校自评的要求:
学校自评是申请学校及相关院系依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对申请认证专业的办学情况和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自评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申请学校应根据自评情况撰写自评报告,提交给认证分委员会。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要求等参见《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
下面所列的是认证专家现场考查的基本要求:
现场考查是由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委派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到学校对申请认证的专业进行的实地考查。现场考查以《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主要目的是核实学校《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现场考查的时间一般为3 天。现场考查不宜安排在学校假期进行。入校考查前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应提前两周通知被考查学校。
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成员应熟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应在进入学校至少4 周以前收到学校的《自评报告》和主要支撑材料,并认真阅读这些材料。进校考察期间专家组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组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现场考查的程序是:
(1)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开始考查前,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考查计划和具体的考查步骤,并进行分工。
(2)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与申请认证学校举行首次会议。在考查之初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要向学校和申请认证专业所在院系的负责人介绍考查目的、要求和详细计划,并与学校、院系交换意见。
(3)实地考查。包括考查实验条件、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检查近期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作业,以及学生完成的其他作品;观摩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学生课外活动;参观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4)会晤相关方面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教师、学校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院(系)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等,必要时还需会晤用人企业有关负责人。
(5)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与申请认证学校举行第二次会议。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与学校、院(系)负责人交换认证考查意见。
三、我国专业认证工作的现状
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学士学位专业中按照国际通行的专门职业性专业鉴定(professional programmatic accreditation)制度进行合格评估的第一例,在建设部和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的。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NBCEA,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成立于1993 年,在受理的19 所学校中,有18 个学校的专业点通过了评估。至今已有30 余所学校接受了评估。这是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前期工作。
2006 年选择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个专业进行试点。2007 年,适当扩大规模,除以上专业继续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点进行专业认证工作外,增加采矿类、环境工程, 水资源类、食品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为新的试点专业。每个新增试点专业选择2个左右学校进行试点认证。尽可能选择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生产安生、人身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关系密切的专业类进行试点。
2006 年6 月和10 月,电气工程认证试点组分别对东南大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进行了现场考查,以上两校均由试点组成员王兆安教授担任现场考查专家组长,沈颂华教授任副组长。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7 年6 月9 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成立大会,吴启迪副部长出席大会并作了报告。认证委员会讨论了有关认证文件。全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更名为“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小组”,其他专业认证试点组的名称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全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对试点专业进行了扩大,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采矿工程、环境工程等5 个专业也成立了专业认证试点小组。
2007 年8 月: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成立了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由电气工程教育界和工程界的13 名专家组成。
2007 年9 月教育部高教司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培训会”,审阅并受理了两个学校的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确定了进校现场考查的时间计划与人员安排。同时,通过培训会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了《2007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上的有关重要文件,听取并借鉴了2006 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的经验以及机械类、化工类2 个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和计算机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的经验,为今年本试点工作组开展专业认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7 年10月9~11 日,以沈颂华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进行了现场考查认证。
2007 年11 月5~7 日,以章兢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重庆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进行了现场考查认证。
2007 年12 月19~20 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会议,通过了试点工作组对西安交通大学和重庆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的认证考查报告,也通过了其他8 个专业的认证考查报告。并讨论了今后专业认证的问题。
2008 年1 月13 日,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电气信息类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交通大学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电气信息类试点组的全体13 名成员,2006-2010 教育部全国高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属的各分委会的主任或代表参加了会议,教育部高教司理工科处吴爱华副处长等3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余寿文教授也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主北京交通大学的有关教授等。会议代表共30 余人。会议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电气信息类试点组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校长郑南宁院士主持。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王永生教授首先代表东道主致了欢迎词,教育部高教司理工科处吴爱华副处长作了简短讲话。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电气信息类试点组副组长、湖南大学副校长章競教授传达了2007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会议情况,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副校长余寿文教授介绍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以及华盛顿协议的有关情况,2006-2010 教育部全国高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电气信息类试点组成员、西安交通大学王兆安教授汇报了2006 年以来我国电气信息类专业试点组的工作情况。与会代表就我国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早期我们试点组暂定名为“电气工程”并以从事电气工程的人员为主,后来试点组为和国际接轨更名为“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组是有其道理的。从长远看,我国电气信息类的专业应和大教指委的口径基本一致,试点组的成员应扩大范围,电气的人员应适当减少,建议每个分委员会增加2 名成员,和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相关的学会的参加认证试点小组的工程技术人员由相关的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联系。
2008 年2 月19 日,教育部高教司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其中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组长由郑南宁院士(教育部2006-2010 年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西安交通大学校长)担任,副组长共4 人,分别是段瑞春(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执行副理事长)、吴澄(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2006-2010 年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教授)、章兢(湖南大学副校长)、谈振辉(教育部2006-2010 年信息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北京交通大学原校长)。委员为卫国(中国科技大学)、王雄(清华大学)、王兆安(西安交通大学)、王志功(东南大学)、王泽忠(华北电力大学)、王志华(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田作华(上海交通大学)、申功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德祥(中国自动化学会)、刘向东(浙江大学)、吕志伟(哈尔滨工业大学)、张晓华(哈尔滨工业大学)、张晓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洪涛(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林家儒(北京邮电大学)、范瑜(北京交通大学)、郁道银(天津大学)、金亚秋(复旦大学)、赵建军(中国电机工程学会)。2008 年3 月19日,在北京交通大学召开了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重组暨补充标准研讨会。会议讨论并确定了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的补充标准(见附件2)
四、专业认证的展望
2008 年3 月在北京又一次举办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培训会”,并对今后的专业认证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署,我电气信息类专业试点工作组在2008 年上半年,还要对两所大学的有关专业进行现场考查认证。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2008年3 月4 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还要对10 个试点专业的18 所大学的18 个专业进行现场考查认证。
1、按电子信息与电气类专业认证的补充标准正在讨论制定。电子信息与电气类专业认证开始试点。由学校申请,试点工作组将于2008年5 月下旬对华北电力大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及自动化专业进行现场认证考查。
2、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的补充标准修改完毕。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继续试点。由学校申请,试点工作组将于2008年6 月上旬对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进行认证考查。
按专业类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将推动我国电气工程类专业与国外发达国家电气工程(EE)专业的互认,也将推动教育部新一轮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从目前的趋势看,为了和国际接轨,我国现行的电气信息类专业的口径还是偏窄,进一步拓宽专业势在必行。
附录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够在电气工程相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电子与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系统分析、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1 课程
1.1 课程设置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应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数学与自然科学课程、外语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工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除工科各类专业共同要求外,以下列出本专业所要求的知识领域和知识单元,课程名称仅供参考。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课程(不少于400学时)
(1)数学: 高等数学,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物理: 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近现代物理简介等,大学物理实验。
1.1.2 工程基础课程(不少于500学时)
(1)电路理论:直流电路、正弦交流电路、一阶和二阶动态电路、电网络矩阵分析、分布参数电路。
(2)工程电磁场:静电场、恒定电场、恒定磁场、时变电磁场、电磁波、电路参数计算、边值问题、简单数值计算方法。
(3)电子技术基础:半导体器件、基本放大器电路、运算放大器电路、逻辑门电路、半导体存储器、可编程控制器、数模与模数转换电路、EDA工具应用。
(4)信号分析与处理:傅里叶变换,离散傅里叶变换、快速傅里叶变换、Z 变换、数字滤波、系统函数。
(5)自动控制原理:控制系统概念和数学模型、传递函数、信号流图、系统的稳定性分析。
(6)信息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原理、语言与程序设计、仿真与CAD 技术。
(7)网络与通信技术。
1.1.3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不少于 130学时)
(1)电机学:变压器、直流电机、同步电机、感应电机。
(2)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器件、各种基本变流电路、脉宽调制技术。
1.1.4 专业方向与选修课程(不少于200学时)
各校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调整选修课设置与内容,办出特色。
1.2 实践环节(不少于24周)
本专业的实践环节设置要求见“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体系表”。实践环节应有效地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 专业条件
2.1 实验条件
应具有大学物理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电子技术基础实验室、电机实验室以及电气工程专业实验室。实验每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 人。
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体系表
类别 | 必修环节 | 参考学时 | 选修环节 | 参考学时 |
实 践 环 节 | 金工实习(2周) 课程设计(2周) 综合实验(2周) 专业实习(2周) 毕业设计(12 周) 军事训练(2周) | 22周 | 科技实践与创新 社会实践 | 2周 |
2.2 实践基地
(1)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基地的设施与条件较为完善,能较好地满足专业实习的教学要求。
(2)建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基地,有一定数量的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科技创新项目。
附录 2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对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光电信息工程、微电子学、信息安全等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的认证。
1 课程
1.1 课程设置
除工科各类专业共同要求外,本类专业要求掌握如下知识,并具有相关能力。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课程(不少于400学时)
数学应包括微积分,以及线性代数、复变函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工程数学;物理应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近现代物理等。
1.1.2 专业基础课程(不少于500学时)
基本涵盖电路理论、电磁场、电子技术基础、信号分析与处理、计算机技术基础、网络与通信技术、自动控制原理、工程制图等专业基础,要求掌握其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
1.1.3 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120学时)
根据专业方向的不同,设置必修课程,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2 门。
1.1.4 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120学时)
根据学校自身优势和特点,设置选修课程。
1.2 实践环节(不少于24周)
包括金工实习、课程设计与综合实验、专业实习、毕业设计等,能有效地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 专业条件
2.1 实验条件
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实验室等,能满足实验技能培养的需求。
2.2 实践基地
有稳定的专业实习实践基地,能满足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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