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配额制,就是要求电力公司在收购的电力中有一定比例的电量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均已实施配额制,以促进本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本周一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由于无法并网运行,截至2009年底,我国1/3的风电机组处于闲置状态。史立山表示,并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新能源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实施配额制将是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方式,配额将根据各地区发展状况制定,具体目标将写入“十二五”规划,完不成任务的电力公司和相关责任方将被替换。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后,与之相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要求电网公司履行收购义务将被写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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