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惹祸”特别多,多得就象今年的情人节。
比较受瞩目的有两件,其一,深圳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的两 名记者推上被告席,并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后者已被相关法院查封和冻结个人财产;其二,香港艺人钟欣桐(阿娇)在演唱会后台?衣时,被无良记者偷?轻解罗衫全 过程,并刊登于香港八卦周刊《一本便利》封面,招致香港演艺人工会群情激愤。这两件事情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的是都是媒体本身受到牵连;不同的是前者涉案媒体因为报道 “真相”被兴讼但是受到公众力挺,而后者所涉媒体却因为报道“真相(个人隐私)”而为千夫所指。
对于这两件事情,本人的意见是,涉案媒体首先要自我反省。即 便对于这两件事情公众的态度都是一面倒地相同,前者是倒向媒体,后者是倒向艺人。我个人认为,Foxconn没有100%被冤枉,一财记者的报道也不一定100%准确。作 为旁观者,眼见为实,本人曾多次进出Foxconn深圳工厂,觉得不至于有该文说的那么不堪,如果真是所谓的血汗工厂,难道十几万人就甘愿前赴后继,去那里被压榨、受?待 ?对于Foxconn来说,的确应该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敞开大门公开真相以求得自身清白;对于记者这个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特殊角色而言,应该谨记职业操守,对自己的作品 负责任,用笔说话时不应该杯弓蛇影,这样容易被人抓小辫子。说得严重一点,信口开河、哗众取宠非记者所应为之。定向取证、在没有实地采访的情况下就单方面采信一些零散的信 息急匆匆地作出主观的结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总会有触雷的一天,这对其本身也不利。
广大新闻受众,包括本人,都期待事实还我们真相。
至于阿娇 被偷?,那是媒体的耻辱和悲哀,燕小六都知道谁对谁错,所以就不赘言。
用户810561 2010-5-14 13:13
用户705470 2010-5-7 22:12
用户781116 2010-5-6 13:41
用户1275742 2010-5-4 16:52
用户1002028 2010-5-4 10:12
用户1284259 2010-5-4 08:59
用户751671 2010-5-3 15:26
用户807677 2010-5-1 23:57
用户1009297 2010-5-1 21:07
ok-lee_280086119 2010-5-1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