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斌 / 《法人》杂志
近日,一则小新闻并未引起大部分单体网吧经营者的注意,但它却直接关系到他们将来的命运。
1月11日,全国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验交流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文化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内网吧市场规模在2009年已达886亿元,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将在网吧原有总量规划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五年大力推进网吧连锁,逐步取消单体网吧。
这虽不是第一次有关网吧连锁化改革的消息,但再一次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于连锁化改革推行的决心,而且也提及具体的时间表。
单体网吧的取消将意味着一大批网吧经营者的命运和生活面临窘境,也引发外界关于“垄断”、“高价格”的担忧。
产业化之路本没有错,问题是产业化的途径、过程、涉及面如何平衡,改革显然应兼顾各方利益,其中现有单体网吧经营者的利益如何保障,是核心问题之一。
此外,很多网友担心,连锁化之后的网吧,市场份额将逐步集中于少数大型企业,他们在价格方面的影响力可想而知,过度的垄断将打破目前的价格制约机制,对于消费者而言,绝非好事。
在争议中前行
实际上,取消单体网吧,推崇网吧连锁模式,早已不是新话题。自2003年文化部自上而下力推网吧连锁模式至今,网吧连锁化进程在国内已经存在了七年多。
按照监管部门的计划,推广网吧连锁化,是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自律、做大做强产业而做出的重要产业调整。
2003年6月,文化部开始在全国网吧行业推行“10+3”模式(即十家全国性连锁,每省3家省级连锁),当时10家国字号网吧连锁牌照分别给了中国数字图书馆、首创网络、长城宽带、中国联通[6.03 0.67%]、中电华通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这些当年跟网吧没半毛钱关系的企业,纷纷拿着牌照开始跑马圈地。”网吧产业专家、“网吧帝国”制作人赵福军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2003年至2009年之间,网吧业界关于网吧连锁业态为什么持续“连而不锁”,网吧连锁的盈利模式,网吧连锁模式在中国网吧行业中的利弊分析,是否应该解禁单体网吧牌照等话题的探讨和争论,就一直未曾停止。
2009年,“政府推进型”网吧连锁模式在深圳、长沙、辽宁、河南、山西等多个地区不断升级。在这种趋势下,文化部在2009年9月7日印发颁行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目的一方面是对实施了近六年的国内网吧市场连锁化现状通过认定进行梳理与掌控,为今后更好的政策推进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则是对网吧连锁的概念做了修订。
“然而最终认定的结果,却让业界大失所望。”赵福军表示,2010年8月,文化部公告向零度聚阵、中录时空、北京瑞得和中电华通4家公司下发了网吧新政颁布后的首批《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这意味着2003年的国字号十大连锁网吧,已经纷纷退出市场,带有垄断性、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的连锁已经被市场证明是失败的。
2010年12月10日,作为当年浙江省最早拿到省级网吧连锁牌照的浙江沸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沸蓝网盟”,在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只有103.63万元。沸蓝信息的法人代表许凌峰也对外界表示,剥离网吧业务实属无奈,做了这么多年,其2000万元注册资本几乎打了水漂。
“这可看做是省级连锁网吧企业经营现状的一个缩影。”赵福军认为,这种强行取缔单体网吧,强行推进连锁模式的方式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行为,从近些年来的推进实践上看,效果也并未达到政策初衷。
连锁非“必要”?
2010年2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布《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指南》,对于经营连锁网吧的企业申报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在3个及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
上述几条硬性规定实际上已经把几乎所有个体网吧剔除在外,而截至目前,个体网吧仍是行业绝对主流。
“我认为连锁模式拯救不了网吧产业,行政强推是存在误区的。”赵福军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网吧连锁化或是网吧单体化,只不过是国内网吧市场中存在的两类核心经营业态。连锁网吧代表的是集团化、专业化、高端化、产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方向,从经营业态上看是对单体网吧的升级。
但赵福军认为,单体网吧加盟连锁网吧的前提是连锁网吧有品牌价值,同时连锁网吧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可被复制。但现今看来,国内网吧行业存在的连锁化模式,更多不是依靠市场整合力量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模式建立起来的,既缺乏品牌效应,同时也没有好的连锁盈利模式。
“这都促使网吧连锁模式在国内和单体网吧模式相比,优势并不明显,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虽然强推了多年连锁模式,但至今单体网吧仍旧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原因。”赵福军表示。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伟律师也有类似观点,她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连锁经营也许是历经市场实践检验的优良经营模式之一,政府部门可以倡导、鼓励经营者参与到某行业的连锁模式中,以期使更多的经营主体依托于连锁模式谋求更长远的整体发展,同时也便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服务。
“但监管部门的表述,怎么读来都有一种行政力介入市场行为的强制味道。”高伟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如果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连锁经营模式,甚至为此缴纳高额费用,显然原单体网吧经营业主的利益是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
单体网吧出路何在
网吧连锁化改革对于目前的个体网吧来说,无非有两条路,一是被强制关闭,二是被连锁网吧收编。
强制关闭的情况下,网吧经营者能获得多少补偿?一般地区的网吧经营许可证都是有年限的,若到期后不予审批,甚至不需花一分钱即能将其关闭。
而被收编,似乎就成为了还算不错的选择,但此类情况无非是多了一层收费环节。收编也好、挂靠也罢,首先不可能是免费的,那些拥有连锁网吧经营权的企业,也不会甘心为他人作嫁衣裳。到头来,这最好的选择也就成为个体网吧多交一些钱的模式。
个体网吧经营者殷先生即对《法人》记者表示,经营网吧都有比较大的投资,以他在一家小镇经营的网吧为例,不到一百台机器的规模,已投资六、七十万元。
“而且‘入行三年穷’,刚开始赚钱就被关闭的话,我们连生路都没了。”殷先生表示,数十万的投资对于小网吧经营者来说,已是天文数字,如果被强行关停,担心自己的投资无人补偿。
殷先生认为,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自己无话可说,但如果自己经营的好好被强行收购,肯定会心有不甘。殷先生的一番话,也代表了众多个体网吧经营者的心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既存的合法网吧业主,不能被随意取缔,否则就可能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补偿问题。”赵福军认为,既存网吧从业者的补偿、安置、再就业等问题,也将成为网吧连锁化改革的瓶颈。
赵福军表示,对于网吧产业的连锁化发展,政府应该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应积极引导市场力量自下而上的进行连锁化发展,通过区域性连锁、自由连锁、特许连锁、直营连锁等模式的并存发展,由连锁经营者以持续运营的心态打造自身的品牌和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连锁业态的繁荣发展才能够被唤醒,单体网吧的特许加盟积极性才能够被调动。
“应该想方设法的通过政策利导的方式扶持连锁网吧,而不是强行取缔单体网吧。”赵福军表示。
垄断之忧
改革之余,也有网友担心,连锁化之后的网吧,市场份额将逐步集中于少数大型企业,可能导致垄断下的高价格,关于垄断的担心也此起彼伏。
根据CNNIC的最新统计报告显示,网吧仍旧是网民触网的第三大上网场所,仅次于家庭和办公场所。这意味着未来几年,网吧仍将是上亿网民日常触网的终端渠道。
而从十多年来网吧行业发展的价格趋势上看,是逐级递减的,平均价格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几十元一小时,下降至今天的1.5到2元一小时。
“单体网吧的盈利模式是单纯的兜售上网机时费的模式,如果连锁网吧仍以这种模式为核心盈利模式,而不能开辟出其它多元化的营收通路,那么在取缔单体模式后,不排除市场集中后的连锁网吧会涨价,甚至搞集体涨价联盟。”赵福军认为,但价格也不会提的太高,毕竟个人PC和移动触网终端的高性价比和普及率在日益加快。
有观点表示,产业政策的推行,需要更为阳光、开放的思路,只顾及产业发展规模而忽略业内经营者利益是不可取的。赵福军也认为,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前提是盈利模式是可持续和可复制的,如果单靠行政力量,只能够在短期制造出规模效应,但当泡沫破裂之后,暴露出来的却是违反行业发展规律的内容,这一定是不可取的。
“规模只能代表大,但并不能代表强或领先。”赵福军表示。
此外,如果大力发展网吧行业连锁经营模式,除政策支持外同样需要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制度环境作为保障。
“据我了解,市场上现有的连锁经营网吧历经数年发展仍处于‘连而不锁’的状态,存在诸多法律问题,至今未能引起经营主体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有效解决。”高伟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网吧连锁经营,尤其是特许经营模式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例如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等等。这些法律问题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加以考虑。
“否则再次历经数年,我们的网吧行业表面上是‘连’起来了,但内部却仍是‘千疮百孔’、‘后患无穷’,又从何保障行业的长远发展。”高伟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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