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日渠道状告诺基亚的案子胜诉,被无端扣去的所谓“窜货罚款”被法院判定退回,但是,这样的结局并不能算是胜利,诺基亚的“窜货门”事件并没有结束。
早在2009年6月,诺基亚遭遇来自山东、上海等地部分销售商的集体“反水”。这些商家指责诺基亚对他们的“窜货”课以重罚,并一度采取拒卖、冲击诺基亚办事处,以及赴北京告御状等方式,向诺基亚讨还公道。初步估计,诺基亚在中国通过第三方公司针对窜货收取违约金且不开具发票,每年罚款金额超过亿元,涉嫌偷税漏税。
山东通讯城经销商代表董居以不当得利为名,将诺基亚等三家相关公司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要求相关公司返还经销商“窜货”罚金。
但是问题在于,诺基亚公然藐视中国法律,抗拒出庭,只至于法院开庭时,三被告——— 诺基亚公司、贵州环远电讯公司、天亿广电子公司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既然不到庭,说明从骨子里,诺基亚对于中国法律是无视甚至藐视,而在其组织下,另两家被告也不出庭,作为一家跨国公司,诺基亚的蛮横态度实在露骨。
好在,接到全国各地诺基亚渠道举报的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下令诺基亚自查偷税漏税事件,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出具自查报告,配合进一步调查,如诺基亚继续蛮横无理,拒绝配合,将面临更严厉的调查和稽查行动。
从一开始,诺基亚矢口否认窜货罚款的事实,到在证据面前的无语和逃避,再到蔑视中国法律而拒绝出庭,以及对税务总局通牒的冷淡对应,诺基亚还要走多远呢?
据了解,目前诺基亚的窜货管理中心已经处于冷冻期,针对渠道也暂时不再施展窜货罚款的伎俩,但是,所谓狗改不了吃屎,诺基亚还会使出怎样的伎俩来攫取金钱克扣渠道,并且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呢?我们共同关注。
用户1489357 2010-6-18 17:36
别说NOKIA,我们伟大的D自己又做了什么
用户1284259 2010-6-15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