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标签: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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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度 30
    2013-8-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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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谈谈我收到过一个较为贵重的礼物的事。 我做采购以来,不但不收回扣,而且一般不喜欢收供应商礼物,能拒绝的就拒绝,越是贵重的礼物我越是拒绝,我一般比较接受的就是笔记本(原始意义上的笔记本啊),这样的话还可以给其他同事用。但是有一次我神差鬼使收了一个比较贵重的礼物,现在想来又是一个职业污点。 且说这是一个普通的供应商,他们供的产品也没有出过质量问题,我跟他们也没有特别的关系。有一次,供应商说来拜访我,我想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吧,正好有时间就见了他们。 他们是业务和财务的人一起来的,我一开始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派财务的人来拜访客户呢,等我们谈完了工作合作方面的事后,我才明白,他们要送礼,财务估计是来监督的。 他们说要送一个电子产品给我,这种电子产品是刚刚流行起来,好像价值接近上千元。这种礼物我当然不愿意收。然后他们说是这个产品是他们自己新开了一个公司生产的(品牌标志确实是他们公司的),所以成本不高。开始时我还是不接受。最后,他们跟我说,我们公司的某某(这个涉及别人隐私,本人必须保密)也收了。他们把这个说出来,等于陷我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收吧,有悖自己的原则,不收呢,我又知道了别人的隐私,如果人家知道我没收礼我又知道他收了礼,估计对我有戒心,以后不利于工作合作。有人可能觉得我这是借口,不过确实发生过类似的事。以前有一次去考察供应商,供应商当时给我们买特产,我说我自己的自己买,他们硬要帮我们买,当时争了很久,我感觉那时我在同事眼中都成了怪物,最后没办法还是让供应商买单了。有了这次经历,我就觉得有时水至清则无鱼,不要太扫人家的兴。 我收了礼之后也跟领导说了我的想法,问要不要上交,领导也说居然这样就收起来。不过我确实不想要这个礼物,觉得受之有愧,所以我立马就送给朋友了。 当时公司对收受礼品的界限没有明文规定,当然,大家用脚都想得到,即使没有规定,都是不应该接受这么贵重的礼品的。我后来觉得如果明文规定了不可以收这种礼物,供应商也不至于告诉我谁收过这礼物吧,我就没有进退两难的烦恼了。所以我多次建议领导对什么样的礼品可以收取,什么样的礼品必须上交进行明确界定。后来确实制定出来了类似的制度。 虽然如果我贪婪起来的话,可以贪污到远远超过这个礼物价值的钱物,但是我毕竟没收过人家的其他的贵重钱物,因此说这个礼品算我贪得最贵的东西吧,其他收的小礼品都还能拿得上台面。 这件事我后来想过很多。我觉得其中有些事情是否有另外一种可能。首先,供应商说某某收了这个礼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许在我收之前,也跟别人说我也收了这个礼品,然后别人也有我的心理顺势收了礼呢?其次,别人收了礼,我为什么一定要收呢?难道供应商会告诉某某我没收礼品吗?特别是,难道供应商敢告诉某某他告诉过我某某收了礼吗?最后,作为原则问题,别人收了贵重的礼物,自己也应该坚持原则不收礼,否则就是同流合污,否则自己跟别人又有什么两样呢?这些都是事后分析得到的结论,可惜现场没有这么多时间仔细思考。 有了后来这些深思熟虑的想法之后,我拒绝钱物就干脆多了。我不喜欢收礼品甚至有的供应商会认为我嫌礼品不够档次,当然,别人怎么想我就没办法了。另外我有个比较奇怪的心理,比如供应商送什么电影票门票之类的礼物给我,我自己是坚决不收的,但是如果他是送给其他采购,采购再转送给我,我又能坦然接受。不知道这算不算不厚道。 到此为止,我的采购生涯中我认为算得上是灰色事件的大事基本上都写完了。 我知道可能有人会不相信我,认为有更多灰色或黑色事件,这很正常,一个人即使是清清白白,即使真正了解你的人一定会信任你,但是总有不了解你的人不信任你。我既然如此高调,等于是同时向供应商宣告我个人的原则,不用尝试贿赂我了,大家也可以监督,如果我真的有更多贪污之处,欢迎揭发(我自认为做的事光明磊落、正当合理,应该不会得罪人以至于诬陷我吧)。   ******************************************************* 2013国际电子商情博客大赛 ——我在电子行业的这些年 http://www.esmchina.com/STATIC/SITE/2013_blog.html   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一 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二 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三 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四 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五   采购选择供应商的地下因素     【博客大赛】采购专家团变形记 http://forum.esm-cn.com/BLOG_ARTICLE_9245.HTM 【博客大赛】特立独行电子屌丝路(一) http://forum.esm-cn.com/BLOG_ARTICLE_9194.HTM 【博客大赛】采购灰色记忆系列之六(终结篇) http://forum.esm-cn.com/BLOG_ARTICLE_9176.HTM    
  • 热度 13
    2009-1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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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采购都会受贿,这在中国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甚至已经到了即使采购没受贿别人也不相信的地步。 采购受贿的确实很多,也很容易,如果有哪个采购高调宣称采购是很难得到贿赂的,那么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他在装蒜。采购受贿太容易了,就是因为太容易了,所以这里才会专门讨论控制办法。当然,也不要一棒子打倒所有的采购,还是有少数有职业道德的采购,关键是你有没有“慧眼”去发现这样的人才。 采购受贿,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的。但是,为什么会有大量的受贿情况发生呢?首先,采购受贿取证比较麻烦,而且,一般公司很少会大张旗鼓地调查采购是否受贿。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国情使然,中国讲究人情世故。很多事情不拉关系、不行贿不好办,所以供应商喜欢主动行贿。即使是国外的企业到了中国,也不得不“入乡随俗”,熟练地玩起了行贿和受贿的游戏规则。所以,一个采购受不受贿,一般主要是靠职业操守约束。 我们的社会对采购受贿有着惊人的包容度,即使是企业员工,也认为他们公司的采购受贿是正常的。一般是老板之类的人(包括对股东负责的职业经理人,以下同)才会对才采购受贿深恶痛绝,他们想了很多办法,可能收效都甚微。本文从各个方面讨论采购受贿现象,并提出一点办法。当然,这是个大难题,不可能那么容易解决的,我希望能够抛砖引玉,有更多同行提出很好的办法出来。 很多人经常感叹什么世风日下、道德滑坡之类的问题。相对80年代初,现在确实有道德滑坡的现象。大家想过道德滑坡的根源是什么么?中国为什么有这种大量行贿受贿的国情?根源就是中国的贪官太多了!可能很多人没有想到这点,不过有个别网友对这个问题认识已经很深刻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只要贪官继续大量存在,采购业的腐败也就不可避免。我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从外界环境上来说明,采购受贿难以遏制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又应该看到,贪官受贿,与采购受贿,遏制起来的难度是不同的。因为,贪官主要是难于监督,他们有强大的关系网,即使受贿败露了,也会官官相护。虽然老百姓对贪官恨之入骨,但是,拿他们没办法。因为中国的官员不是老百姓选举出来的,所以除非有上层来处理贪官,否则老百姓对贪官是没办法的。但是企业里的采购就不同了。老板对采购有生杀予夺的权利,老板又是最痛恨采购受贿的,所以,只要发现了证据,老板可以直接炒采购鱿鱼。 老板当然不是三头六臂的,靠个人未必能够发现或抓住采购受贿。我认为,还要从企业文化上宣扬,让所有员工认同这样的观点:采购贪污的不仅仅是老板的财富,还贪污了所有员工的财富。经常有人会说,不是老板的人对采购受贿要“宽容点”,大家都是出来挣口饭吃的。这种观点很好笑,采购受贿造成的企业成本上升、质量下降等问题,难道不是由全体员工(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民)来承担的么?再说了,即使是老板私人的钱,你又有什么资格贪为己有呢?     老板在想怎么控制采购受贿的时候,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我凭什么招到正直的采购?如果老板不想这个问题,那么你也别指望你的采购很正直。凭什么招到正直的采购呢?当然,你要充分肯定优秀采购的价值(说明,尽管正直不能等于优秀,但是正直的采购,成为优秀的采购的概率非常大)。在给待遇的时候,不能“省”。因为,正直优秀的采购是稀缺人才,如果你给的待遇低,怎么能够吸引到这种人才?当然,很多老板会认为,反正采购都有得贪,所以,待遇不必给这么好了。所以,这种思维下,拼命压低采购的工资待遇,于是,招到的采购也是如你所愿,通过受贿来“弥补”工资的不足。当然,这种弥补的份量可是不少呀!人都是感情动物,给采购工资太低了,很多人就会心里不平衡,所以就会受贿。于是形成恶性循环。虽然从原则上来说,采购不可以因为工资低就去贪,但是,有几个人是坚守原则的呢?而且,采购表面上在供应商处是风光无限,然而在企业内部的地位是很低的,要处理复杂的物料需求,会受到多个部门的指责,要处理复杂的协调问题,是个心理压力非常大的职位。高压力就应该给高回报,否则,很多人不愿意干这行,除非他看重了其中的“油水”。 “高薪养廉”虽然不能解决贪得无厌的人的贪污问题,但是至少有一大部分的人会更有心理平衡,不会通过受贿来弥补心理不平衡(就像平常说的防君子不防小人)。更重要的是,一旦采购的待遇给得够高了,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采购行业,也就是说,以前嫌采购工资低,又不屑于贪污的优秀人才可能会因此而做愿意采购了。 愿意给高待遇给采购时,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广纳贤才了。既可以从公司外部招聘,也可以从内部招聘(待遇上去了,会发现内部更多人愿意做采购了)。招采购,人品是最最关键的。采购知识、工作技巧方面,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很容易学习进步,唯有人生观、人品几乎是无法改变的。仅仅通过短时间的面试,未必能发现一个人的人品,因为应聘时人都会伪装自己(招技术人才就不同了,技术水平是伪装不了的)。所以,面试采购不要太匆忙,可以从多方面去考察一个人,比如咨询他在以前的公司的表现(一般招聘可以要求给其以前公司的电话号码)。另外,面试不要单单考察其采购知识,还可以多闲聊一些什么个人爱好呀,对某些事情的观点呀之类的话题,多问些没有标准的正确答案的问题,从他言谈中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人。而且,要直言不讳地问他对受贿的看法,当然,所有的求职者一定会说是反对受贿,但是,有的是言不由衷,有的是发自内心,要学会辨别。总之,招采购与其他职位不同的地方就是,要想办法考察出他的人品出来。而且,可以给个试用期,而且申明是真正的试用,比如试用1个月左右,如果发现不合适,可以解聘。 很多中国企业老板采购用人有个误区,喜欢用亲戚或朋友做采购经理(肥水不流外人田心理)。其实,不管是什么人,都有贪污的可能,除非这个人本身的人品很好。只要你的银行卡里的钱对方不能取出来(一般除了自己就是配偶能取出来),对方就极有可能贪污。即使是你的弟弟做采购,他也有可能贪得你不可想象的多。贪污除了带来企业成本的上升,最大的问题是有质量风险。而老板亲戚做采购的企业,其他部门的监督人员更加不敢向采购叫板,即使物料有质量问题,可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接着再谈谈制度上的问题。任何时候,人才与制度都是要并重的,过分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有问题的。比如,即使有好的人才,你不能保证其不流失,不能保证其不变质。只有制度则更不可靠,因为中国人最擅长钻制度的空子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看那些贪官就知道了,不管制度的形式再完美,但是一到贪官那里,就完全变味了。 我先问一下,有几个企业与自己的采购签订过“反贪污协议”之类的协议的?或与供应商签订过“反行贿协议”的?估计没几个企业签订过这种协议。有的人会说,签不签还不是一个样?不签从原则上来说也是不能贪的,签了也照样贪。其实,不是那么简单。搞采购的都知道,很多公司都会和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而这个协议一般只是象征意义,只是起了个震慑作用。很少会拿那个质量协议去打官司的。“反贪污协议”也是起震慑作用的。而“反行贿协议”则有更多的操作意义。因为供应商的老板大多会欢迎这些协议,因为降低了他们的成本(很多时候,供应商那里都是业务员拼命申请行贿资源。有了这个协议,他们老板就更有理由反驳这些申请了)。 很多老板认为,设定降价指标就能够压缩采购受贿的空间。其实不然。因为价格的猫腻太多了。如果原来的采购价格就很虚高,比如虚高了50%,而设定降价指标是10%,那么,即使降了10%,还是有40%的空间没降下来。有人说,老板不会直接要求降50%么?问题是,老板怎么知道真实的价格呢?如果他知道真实的价格,知道已经现在的采购价格已经虚高了50%,他还不换掉采购么?就是因为没谱,老板才以为降价能够防止贪污嘛。而且,降价空间本身是很复杂的事,除了猫腻特别多(有的物料采购价可能比市场合理的采购价贵几倍)的物料知道可以降多少外,一般来说,物料的价格取决于非常多的因素,比如供需关系、原材料价格、元器件业界的技术工艺进步、行业周期、采购量的变化、等等,很多因素是不可控和不可意料的。所以,硬性的降价指标很不合理。而且降价最容易的就是改用差的物料,但是这样质量风险非常大,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甚至企业有可能因为用了太差的物料,机器出了大问题,导致企业倒闭。再说了,即使采购价格有很多猫腻,你定了一个降价指标,他也可以找很多理由来反驳你说指标不合理。再说了,没达到又怎么样?你罚采购的款?扣奖金?罚款的后果是,采购可能会以多贪污10倍以上的贪污额度来报复。 从企业的竞争生存的角度来说,物料成本是要降,但是我反对硬性的降价指标。而是要用软性的指标。由采购通过专业的分析(必须是优秀的采购,否则,给出的也是假的或错的分析。所以,制度与人才不可偏废某一个方面),给出一个明年可降价的范围(注意,只能是范围,因为太多不可控因素了)。 一般来说,质量越差的供应商,行贿的可能性越大,所以要有合理的制度来淘汰差的供应商,并遏制差的供应商进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采购对品牌的选择权不可以过大。有的公司规定只有采购才可以选择品牌,物料认证部门只能被动认证。我是很反对这种形式的。我认为,至少引进或推荐新品牌方面,不可以由采购唯一去做,开发部或技术部也要有权利(同时有义务)推荐更好的品牌。还有,很多公司供应商评审大多是走过堂,形式主义。我认为,好的供应商或不是很差的供应商,走形式主义评审危害还不是那么大,但是,如果不好的供应商,通过那个形式主义的评审,却无法将其剔除,那这个评审就有很大的问题了。而且,一般公司是一年或半年才评审一次,平时难得有机会评审供应商,导致差的供应商生命力很强。我建议,可以制定一个“供应商剔除(或禁用)”流程,不管什么时候,品质部或技术部都可以发出这个流程,要求剔除某个老是出问题的供应商,当然,要给出理由和证据。而采购也可以举出证据来辩护。一旦采购无法为其选择这家供应商找出合理解释,就必须开发新的供应商。另外,不要把品牌认证部门当成了元器件测试部。有些强悍的采购会要求,认证人员去测试他提供的元器件,如果测试不出有质量问题,就必须承认通过。其实,样品数量太少、而且样品一般做得也比较好,再加上不是专业元器件生产厂家,所以仅仅靠测试,是无法简单地测试出这个品牌的可靠性出来的。所以,认证部应该有权通过市场调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方面,否决一个品牌。 有了上面的牵制机制,可以减少很多腐败空间,但是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还要有一些制度来进一步限制腐败空间(任何制度都无法安全杜绝腐败,就像任何法律都无法完全杜绝犯罪一样)。 受贿的形式有很多,所以,必须有文件来界定哪些情况是受贿。否则,采购可以说我不是受贿,或说不知道这是受贿。比如,要规定,采购只能接受多少金额(以市场平均价为标准)的礼品,哪些礼品可以接受,哪些礼品要上交,哪些礼品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采购不能接受任何礼品显然是太过固执,比如不贵的笔记本、日历之类的礼品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尽管我做采购时自己一般也不怎么接受这些礼品)。逢年过节时供应商送礼特别多,应该规定不可以私人收取这些礼品,而且有些太贵的礼物我认为即使以公司的名义都不应该收取(羊毛出在羊身上!)。逢年过节时的礼品应该由于公司统一处理,或以采购部的名义统一处理。要明确规定,任何现金、购物卡等都是不可以接收的。当然,贿赂还有很多形式。比如为采购提供“赞助”,比如请采购去旅游、去娱乐场所消费、性贿赂、为采购的亲友提供其他好处等等形式的贿赂都应该明确界定。 对于供应商私人请客吃饭,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原则上来说,这也应该算贿赂的一种。有多少暗中利益谈判是在饭桌上搞定的呀!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采购和供应商交朋友,或者原来就是朋友,似乎私人请客也是很正常的,公与私界限很难界定。而且,有时,采购与供应商私人间的关系好了,说不定还能为公司带来好处。不过,我个人是反对供应商私人请吃饭的,我认为弊大于利。但是有的地方似乎又无法反驳。我想的下面这个方案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少,那就是汇报制度。也就是说,允许采购和供应商交朋友,但是必须是真正的朋友,而不是商业利益上的“狼狈为奸”。那么,如果这个供应商朋友请采购吃饭了,采购必须上报再公司备案。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既满足了个人交朋友的自由权,但是,又把这种关系暴露在阳光之下,身正不怕影子歪嘛。大家可以监督,采购是否对这个供应商朋友进行了偏袒。有人会说,谁会这么傻?把和供应商吃饭的事上报?当然,看你的制度怎么制定。如果都没有规定要上报,那采购当然不会上报了。其次,可以开举报制度,规定如果其他同事发现了采购和供应商吃饭(最好有照片做证据,或其他证据),但是采购没有上报,那么举报者有奖,采购则受处罚。采购的同事就多了,好像到处是眼睛,虽然未必所有的人都会举报,但是,这个制度好比一个剑悬在采购的头上,使其上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或者说拒绝供应商的邀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我想采购主要还是选择拒绝邀请为主吧,因为有多少个采购愿意暴露自己与某个供应商是朋友关系呢?)。同样的,这个制度还给出了这样一个信息,允许采购 “内举不避亲”、但是要暴露在阳光下,要公平竞争,免得老是偷偷摸摸。有的公司可能是反对“内举不避亲”,这样的话也要书面规定下来,不过我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样的话采购在亲友面前很难做人。 再谈谈采购价格在内部要不要公开的问题。价格在内部公开有利有弊。优点就是,其他部门的人可以监督采购价格合不合理;缺点就是,供应商可能随便笼络其他部门的人获取价格信息,导致采购价格谈判陷于被动。要不要公开,关键看自己公司哪个才是主要矛盾。我还有一种设想,就是有条件的半公开的方式。比如说,其他部门的人认为哪个供应商实在太差了,或怀疑其贿赂采购从而价格偏高时,可以申请查这个供应商的价格,并和外面的供应商价格比较。价格申请审批小组包括采购经理和其他高管。 我还有一个想法。可以要求采购每年针对重点物料写个行业分析报告。比如说,市场上类似物料的品牌和供应商有哪些,各自的优势是什么,公司现在所选择的供应商是处于哪个地位,选择现有的供应商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更好选择了?等等。 公司还可以设个投诉窗口,接受供应商和内部人对采购的举报。不过我认为采购受贿举证很困难,毕竟一般公司不是警察,也不是情报机构,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调查举证。而且,还会有诬告行为。所以,这个投诉的窗口主要是作为一个参考,并起到震慑的作用。 公司还可以搞一个优秀供应商推荐鼓励制度。除了采购部可以找新供应商,其他员工也可以推荐优秀的供应商进来。当然,为了防止其他员工推荐并不优秀的亲友供应商进来,要求他们推荐的时候要有专业的分析。有人要说了,其他员工又不是采购,怎么可能提供专业的分析。如果他确实无法做专业的分析,这个问题也好解决,他可以请那个供应商来做分析,然后转给公司内部嘛。对于推荐的供应商确实被采用了的,推荐者要有奖励。这种制度的好处是,除了公司可以有更多的渠道获得供应商信息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对采购有鞭策的效果。因为如果老是别的部门的人能够找到优秀的供应商,采购反而找不到的话,采购的能力就会受到怀疑,所以采购会更加卖力地找优秀的供应商。 另外,有的公司的采购到一定时间就换成负责不同的物料,这也是一个可以借鉴的办法。   从企业的竞争生存的角度来说,物料成本是要降,但是我反对硬性的降价指标。而是要用软性的指标。由采购通过专业的分析(必须是优秀的采购,否则,给出的也是假的或错的分析。所以,制度与人才不可偏废某一个方面),给出一个明年可降价的范围(注意,只能是范围,因为太多不可控因素了)。 一般来说,质量越差的供应商,行贿的可能性越大,所以要有合理的制度来淘汰差的供应商,并遏制差的供应商进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采购对品牌的选择权不可以过大。有的公司规定只有采购才可以选择品牌,物料认证部门只能被动认证。我是很反对这种形式的。我认为,至少引进或推荐新品牌方面,不可以由采购唯一去做,开发部或技术部也要有权利(同时有义务)推荐更好的品牌。还有,很多公司供应商评审大多是走过堂,形式主义。我认为,好的供应商或不是很差的供应商,走形式主义评审危害还不是那么大,但是,如果不好的供应商,通过那个形式主义的评审,却无法将其剔除,那这个评审就有很大的问题了。而且,一般公司是一年或半年才评审一次,平时难得有机会评审供应商,导致差的供应商生命力很强。我建议,可以制定一个“供应商剔除(或禁用)”流程,不管什么时候,品质部或技术部都可以发出这个流程,要求剔除某个老是出问题的供应商,当然,要给出理由和证据。而采购也可以举出证据来辩护。一旦采购无法为其选择这家供应商找出合理解释,就必须开发新的供应商。另外,不要把品牌认证部门当成了元器件测试部。有些强悍的采购会要求,认证人员去测试他提供的元器件,如果测试不出有质量问题,就必须承认通过。其实,样品数量太少、而且样品一般做得也比较好,再加上不是专业元器件生产厂家,所以仅仅靠测试,是无法简单地测试出这个品牌的可靠性出来的。所以,认证部应该有权通过市场调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方面,否决一个品牌。 有了上面的牵制机制,可以减少很多腐败空间,但是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还要有一些制度来进一步限制腐败空间(任何制度都无法安全杜绝腐败,就像任何法律都无法完全杜绝犯罪一样)。 受贿的形式有很多,所以,必须有文件来界定哪些情况是受贿。否则,采购可以说我不是受贿,或说不知道这是受贿。比如,要规定,采购只能接受多少金额(以市场平均价为标准)的礼品,哪些礼品可以接受,哪些礼品要上交,哪些礼品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采购不能接受任何礼品显然是太过固执,比如不贵的笔记本、日历之类的礼品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尽管我做采购时自己一般也不怎么接受这些礼品)。逢年过节时供应商送礼特别多,应该规定不可以私人收取这些礼品,而且有些太贵的礼物我认为即使以公司的名义都不应该收取(羊毛出在羊身上!)。逢年过节时的礼品应该由于公司统一处理,或以采购部的名义统一处理。要明确规定,任何现金、购物卡等都是不可以接收的。当然,贿赂还有很多形式。比如为采购提供“赞助”,比如请采购去旅游、去娱乐场所消费、美色交易、为采购的亲友提供其他好处等等形式的贿赂都应该明确界定。 对于供应商私人请客吃饭,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原则上来说,这也应该算贿赂的一种。有多少暗中利益谈判是在饭桌上搞定的呀!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采购和供应商交朋友,或者原来就是朋友,似乎私人请客也是很正常的,公与私界限很难界定。而且,有时,采购与供应商私人间的关系好了,说不定还能为公司带来好处。不过,我个人是反对供应商私人请吃饭的,我认为弊大于利。但是有的地方似乎又无法反驳。我想的下面这个方案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少,那就是汇报制度。也就是说,允许采购和供应商交朋友,但是必须是真正的朋友,而不是商业利益上的“狼狈为奸”。那么,如果这个供应商朋友请采购吃饭了,采购必须上报再公司备案。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既满足了个人交朋友的自由权,但是,又把这种关系暴露在阳光之下,身正不怕影子歪嘛。大家可以监督,采购是否对这个供应商朋友进行了偏袒。有人会说,谁会这么傻?把和供应商吃饭的事上报?当然,看你的制度怎么制定。如果都没有规定要上报,那采购当然不会上报了。其次,可以开举报制度,规定如果其他同事发现了采购和供应商吃饭(最好有照片做证据,或其他证据),但是采购没有上报,那么举报者有奖,采购则受处罚。采购的同事就多了,好像到处是眼睛,虽然未必所有的人都会举报,但是,这个制度好比一个剑悬在采购的头上,使其上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或者说拒绝供应商的邀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我想采购主要还是选择拒绝邀请为主吧,因为有多少个采购愿意暴露自己与某个供应商是朋友关系呢?)。同样的,这个制度还给出了这样一个信息,允许采购 “内举不避亲”、但是要暴露在阳光下,要公平竞争,免得老是偷偷摸摸。有的公司可能是反对“内举不避亲”,这样的话也要书面规定下来,不过我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样的话采购在亲友面前很难做人。 再谈谈采购价格在内部要不要公开的问题。价格在内部公开有利有弊。优点就是,其他部门的人可以监督采购价格合不合理;缺点就是,供应商可能随便笼络其他部门的人获取价格信息,导致采购价格谈判陷于被动。要不要公开,关键看自己公司哪个才是主要矛盾。我还有一种设想,就是有条件的半公开的方式。比如说,其他部门的人认为哪个供应商实在太差了,或怀疑其贿赂采购从而价格偏高时,可以申请查这个供应商的价格,并和外面的供应商价格比较。价格申请审批小组包括采购经理和其他高管。 我还有一个想法。可以要求采购每年针对重点物料写个行业分析报告。比如说,市场上类似物料的品牌和供应商有哪些,各自的优势是什么,公司现在所选择的供应商是处于哪个地位,选择现有的供应商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更好选择了?等等。 公司还可以设个投诉窗口,接受供应商和内部人对采购的举报。不过我认为采购受贿举证很困难,毕竟一般公司不是警察,也不是情报机构,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调查举证。而且,还会有诬告行为。所以,这个投诉的窗口主要是作为一个参考,并起到震慑的作用。 公司还可以搞一个优秀供应商推荐鼓励制度。除了采购部可以找新供应商,其他员工也可以推荐优秀的供应商进来。当然,为了防止其他员工推荐并不优秀的亲友供应商进来,要求他们推荐的时候要有专业的分析。有人要说了,其他员工又不是采购,怎么可能提供专业的分析。如果他确实无法做专业的分析,这个问题也好解决,他可以请那个供应商来做分析,然后转给公司内部嘛。对于推荐的供应商确实被采用了的,推荐者要有奖励。这种制度的好处是,除了公司可以有更多的渠道获得供应商信息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对采购有鞭策的效果。因为如果老是别的部门的人能够找到优秀的供应商,采购反而找不到的话,采购的能力就会受到怀疑,所以采购会更加卖力地找优秀的供应商。 另外,有的公司的采购到一定时间就换成负责不同的物料,这也是一个可以借鉴的办法。       有个朋友曾经给我举了一个悖论问题,他说,你反对采购受贿,但是你们的销售人员在推销你们的机器时是否在贿赂别人呢?如果公司老板不反对自己的销售人员行贿,却又反对自己的采购受贿,是否很矛盾?为什么不用统一标准?这是个很有分量的问题。确实如此,一般老板禁止自己的采购受贿,却鼓励自己的销售行贿,用的是双重标准,很难服人。在中国,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涉及卖产品给政府或国有企业时,不行贿几乎卖不出去。不少人崇拜的某电子牛皮公司就是由于会笼络官员,才做得这么大这么牛。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说,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做要行贿的销售类职务。不知道有没有朋友能够破解“采购不可以受贿、销售可以行贿”这个悖论(销售不行贿公司可能就会倒闭)。       有个朋友曾经给我举了一个悖论问题,他说,你反对采购受贿,但是你们的销售人员在推销你们的机器时是否在贿赂别人呢?如果公司老板不反对自己的销售人员行贿,却又反对自己的采购受贿,是否很矛盾?为什么不用统一标准?这是个很有分量的问题。确实如此,一般老板禁止自己的采购受贿,却鼓励自己的销售行贿,用的是双重标准,很难服人。在中国,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涉及卖产品给政府或国有企业时,不行贿几乎卖不出去。不少人崇拜的某电子牛皮公司就是由于会笼络官员,才做得这么大这么牛。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说,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做要行贿的销售类职务。不知道有没有朋友能够破解“采购不可以受贿、销售可以行贿”这个悖论(销售不行贿公司可能就会倒闭)。   有的人认为老板“剥削”员工,所以采购受贿是合理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后会写一篇“事实上是谁在剥削你?”的文章来反驳。我将告诉你真正剥削你最厉害人是哪些人(给个提示,比如,贪官污吏是其中之一,还有很多剥削你的人我都会一个个将他们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