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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度 45
    2016-1-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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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播CEO王欣昨天受审,审判过程在门户网站上直播。王欣说了一句话,得到了很多做技术的朋友的传播:技术本身无罪。   其实技术本身无罪这句话是不会对的。你利用技术去造有毒有害的东西,例如造信用卡的克隆机、造黑的士的计费器、甚至是去造偷车贼用的***,技术人员如果是协助支持制造非法物件,技术人员和这个技术已经有罪了。   我本人就希望能够通过立法,将这种造对社会有害无益的技术专家,送进牢房里。在国外,协助干坏事的技术人员,可不能对法官说,技术本身无罪。   但是,就本案来说,王欣所在的快播公司,快播是一个多媒体播放器的软件产品,在手机、平板和PC上都可以安装。这类的软件本身不生产内容,但是用户利用它可以去播放观看内容,包括任何支持格式的内容。王欣是快播公司的CEO,他是否应该为快播播放的内容,负上刑事责任,相信网络上的网友评论,已经有了很多有立场的民意,并且已经很清楚。   技术本身无罪不是一句充分的法律的辩论,我相信法官不会像普通软件用户或消费者一样,以一句话就作出判断。但是如果王欣的公司所出现的问题,在浏览器公司、搜索引擎公司、网友互动平台、UGC发布平台、甚至是网络存储公司这些网络相关的公司都有出现,而只是对快播王欣及其他管理层作出特别严重的判决的话,这样的案件判决,可能会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审判还在进行,期待最终结果。  
  • 热度 42
    2012-11-2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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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米盒子推出8天就死了,而快播做着与小米盒子本质上一样的东西,但为什么会幸存下来呢?简而言之,就是快播大屏幕和广电总局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广电总局不会去管这件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广电的规定是: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简单解释一下,广电的态度是这样的:   1. 如果你只是把电视当做笔记本或手机的扩展屏幕,那广电总局是不管你的。(如果这也要管的话,那也太奇葩了。)   2.广电总局自 2010 年年初开始,陆续发放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授予了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广电、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而受制于网络 传输技术、内容资源及带宽资源等因素,真正投入并运营互联网电视的牌照方只有百视通、华数和南方传媒。可以做高清播放器,但是硬件厂商必须找有牌照的机构 合作。高清播放器厂商和哪家有牌照的机构合作,就选择了那家的集成播放平台。   也就是说,消费者不能想看什么视频就看的,只能看集成播放平台里经过审核的的资源。好了,话题回到快播上来。   快播的大屏幕是什么呢?快播大屏幕是一款小巧、与智能手机均能无缝衔接的配件,大小像U盘一样,可插在电视机的接口上,通过手机、通过无线,把手机上 的照片、音乐、视频、网络应用投在电视机上使用。换言之,快播大屏幕根本就没有违规,它就是一个让你把电视当做手机的扩展屏幕的工具。   它和小米盒子的情况不一样,小米是侵犯到广电的利益了,所以广电才要出手,快播大屏幕没有这种情况。所以,无论是做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再提出解决方法才是上上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