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盒子推出8天就死了,而快播做着与小米盒子本质上一样的东西,但为什么会幸存下来呢?简而言之,就是快播大屏幕和广电总局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广电总局不会去管这件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广电的规定是: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简单解释一下,广电的态度是这样的:
1. 如果你只是把电视当做笔记本或手机的扩展屏幕,那广电总局是不管你的。(如果这也要管的话,那也太奇葩了。)
2.广电总局自 2010 年年初开始,陆续发放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授予了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广电、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而受制于网络 传输技术、内容资源及带宽资源等因素,真正投入并运营互联网电视的牌照方只有百视通、华数和南方传媒。可以做高清播放器,但是硬件厂商必须找有牌照的机构 合作。高清播放器厂商和哪家有牌照的机构合作,就选择了那家的集成播放平台。
也就是说,消费者不能想看什么视频就看的,只能看集成播放平台里经过审核的的资源。好了,话题回到快播上来。
快播的大屏幕是什么呢?快播大屏幕是一款小巧、与智能手机均能无缝衔接的配件,大小像U盘一样,可插在电视机的接口上,通过手机、通过无线,把手机上 的照片、音乐、视频、网络应用投在电视机上使用。换言之,快播大屏幕根本就没有违规,它就是一个让你把电视当做手机的扩展屏幕的工具。
它和小米盒子的情况不一样,小米是侵犯到广电的利益了,所以广电才要出手,快播大屏幕没有这种情况。所以,无论是做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再提出解决方法才是上上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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