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控制程序--PAG2
4.2.2 识别不合格
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
A、 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过公司规定值时;
B、 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C、 顾客对产品质量投诉时;
D、 内审发现不合格时;
E、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环境事故;
F、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G、 其他不符合质量方针、目标,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4.2.3 原因分析、措施制定、实施与验证
可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的方法来确定主要原因。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4.2.3.1 对情况A,B,G质检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质检部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2.3.2 对情况C,由销售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转质检部确认并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质检部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并将结果反馈给供销部,由供销部及时转告顾客并取得顾客满意。
4.2.3.3 对情况D,由审核组发出《不合格报告》,执行《内部审核程序》。
4.2.3.4 对情况E,行政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行政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2.3.5 当出现情况F时,质检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转采购部通知供方,要求供方进行原因分析,并将纠正措施反馈给采购部,质检部对其下一批来料进行跟踪验证,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对供方控制的规定。如果是服务供方的质量问题,则由服务接受部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通知对方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其实施效果。
4.2.4 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进行跟踪验证,该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签名确认。
4.3 预防措施
4.3.1 组织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程度相适应。
4.3.2 识别潜在不合格
质检部要及时重点分析如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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