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犹新的两句话:
1995年,你还没有听说Internet,那你就是一个孤弱寡闻者。
1995年,还没有建立web地址,那你在电脑世界里就是个落伍者。
……
总之我被深深地吸引了,让我痴迷到了时时处处留意怎么才能上网?
记不得是在那个报刊杂志上看到了如何通过电话上网。就尝试了一次,没有成功,那个月的电话费收到电信的账单下了一大跳!千元出头!用时下赚钱是成功、亏钱是失败之定义,我失败了!失败是成功之母。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此创新再也不敢勇闯莽撞了。
只能等着中国开通上网吧。先是看到北京上海开通了,广州深圳开通了。还想到深圳申请,一问,要长途话费的哦!算啦!耐心等着我这小城市的进度吧。可见创新之地利的重要性。
我不说每天,起码隔三差五就去电信局询问,一来二去,人都混熟了。呵呵,话不投机半句多,看我一个电信界外的老百姓对这新玩艺儿兴趣这么大,都问我: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商业价值何在?都说这玩意儿能赚钱是吗?呵呵,我是坐在电信的机房安装现场的哦!
终于可以申请开通上网啦!
《CHINANET-GD用户须知》要求提交的各项文件如下。
1996年5月29日填写了《Internet业务申请表》,如下示意图。并提交了个人用户所需要的申请资料。
顺利成为当地市民第一名Internet上网用户。
到此,创新加入互联网建立了个人进入全球信息网络的通道。
2000年11月被电信局评为“网络先锋”,我的创新是有看得见的经济效益哦!
从Modem 14.4到ISDN到WLAN到光纤接入都用过了。
长话短说,总之一句话,我看到了互联网商机无限、信心十足、胸有成竹。
作为企业发展研发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提请公司投入开发。无果。
自然又是利用业余时间做应用项目研发,并寻找合作者。还是长话短说,都到了注册了当地第一个以互联网应用为目的的公司的地步。
顺便一提,这个公司第一申请提出的名称是“XX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工商局说不行,我说那就叫“Internet或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还是不行,总之就是对方不知道你是什么网络。因为当时“网络”是敏感词。还是不同意。我解释后,对方以其能理解的程度,同意使用了“XX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再次可见创新之地利的重要性。
经历了知道了地利对人和之可得性关系密切。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再再长话短说。接下来围绕互联网的创新创业一路不断,节节失败。
《【创客】1999创建EE-Center.com失败》
《【创客】2001创建EasyBirhgt.com失败》
……
人生此段落之总结:
创新创业,胸有成竹、破釜沉舟、死而后生。可谓基本理念之原则。践行不容易。我只做到了第一条。
创客成功,天时地利人和。可谓充分必要条件。我只占天时,不得地利,而难得甚至不得人和。根因在自身。用网路词语,体现在我处在“局域网”中而没有主动应变而进入“广域网”。
突发奇想,成功是失败之父。
联想,有父也有母,有成也有败,为何没有“争取失败”这一说?其实是有的,就是得与失的选择。一定要得到的,就一定要失去的,而且是主动失去。失去可以叫做失败,主动失去不就是争取失败?一方面争取失败,另一方面就获得成功。
道可道。名可名。
成败无绝对。生存适宜。
当努力。法自然。
创客,你愿意争取失败吗?
作者: 自做自受, 来源:面包板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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