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读报一文《这届年轻人想得多:数字遗产留还是删?留给谁?》中国青年报2021-08-13 07:29
开篇提到:
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邮件记录,QQ空间、微博、朋友圈上的记录,手机中的照片,游戏装备……这些数字遗产在一个人去世后怎么处理?这是个新问题。
这届年轻人想得多,不仅思考生死,还考虑遗产,尽管可能还没有多少资产需要继承。但有一种遗产,人人都有。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邮件记录,QQ空间、微博、朋友圈上的记录,手机中的照片,游戏装备……这些数字遗产在一个人去世后怎么处理?这是个新问题。
试想,人的灵魂就是人体的软件,如今用数字信息显现而已。
灵魂是永生的,所以表现为数字信息的灵魂就在那儿,没所谓“遗产”、“保留”一说。
人类灵魂信息极其丰富,个体而言只是识别、使用有限的信息。俗话说: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要说“保留”的话,供世世代代参考,世上可以建立丰富的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正当时。个体去世后的“数字遗产”自然由博物馆选取就是了。
数字信息,人类需要的也删不掉,人类不需要的也留不住,人类灵魂在选择,似软件升级换代。
回头看看,自己个体从前人灵魂所谓留在世上的信息识别和使用了多少?微乎其微,因人而异,自有取舍。但就个体灵魂意识而言是有收获和进步的。
所以,个体在数字化信息时代人生经历的信息积累就算“数字遗产”,也只是人类整体信息积累的微小部分,不排除与他人雷同,由在世的后人灵魂取舍顺其自然就是了。“留”或“删”,自便。
呵呵,我在线个人网站、博客、论坛、微信等信息的发表都在哪儿,不删,自己电脑里都有原件,不删。在生就用,人走茶凉,是留是删不管了,灵魂记住了。
2022年10月17日 星期一
FT中文网报道《数据的产权究竟属于谁?》更新于2022年10月14日 12:52 郑志刚
郑志刚:法律界和政策制定也许并不需要去论证子虚乌有的数据究竟属于谁的产权问题,而是应该转而讨论如何界定和追究平台信息外泄的法律责任。
看来,属于元宇宙?
作者: 自做自受, 来源:面包板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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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做自受 2022-10-17 08:53
郑志刚:法律界和政策制定也许并不需要去论证子虚乌有的数据究竟属于谁的产权问题,而是应该转而讨论如何界定和追究平台信息外泄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