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技术创新才能救中国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连续以年平均10%以上递增,第一次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龙头,但经过三十多年经济长足发展的中国人,现在才开始认识我们的经济发展与周围环境并不和谐。
由于我们不断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在快速开采能源和耗费能源,并且不断地加快消费,严重地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结果,在中国每分钟将要失去7公顷的森林或耕地、流失20吨肥沃地表土壤、大气中增加3000吨二氧化碳,每小时有230公顷具有生产能力的土地转变成沙漠,每天有8万吨硫酸以酸雨的形态降落在每一个角落,使桥梁、窗户被锈蚀,使墙壁及装饰脱落,使树木枯黄,使庄稼减产,使人生病;全世界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十个大城市,中国占了8个,还有,黄河枯竭,水灾、旱灾连年,以及,沙尘暴、能源开采中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越来越频繁,伤亡人数越来越多,每年仅沙尘暴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就高达540亿圆。——上帝正在不断地惩罚中国。
根据统计,中国投入和产出的能效指数只有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中国每创造1美圆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中国每年消费能源占世界的35%,但GDP还不到世界的5%。在中国,拉动经济发展的要素70%是靠资本投入,技术投入不到10%,而在发达国家正好相反,拉动经济发展的要素70%主要是靠技术。
2007年,中国石油消费量为3.8亿吨,年递增9.3%;煤的消费量为26亿吨,占世界煤消费量的42%,世界排名第一,而排名世界第二位的俄罗斯,仅为3亿吨。按照目前这个消费速度,我国剩余可开采能源的储量:石油10年、天然气30年、煤炭75年。估计到2020年之后,中国的能源损耗将超过50亿吨标准煤,能源缺口超过15亿吨标准煤,其中石油缺口达4亿吨之多。
目前,中国的出口已经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我们从十几年来中国的外汇储备购买力对比之中发现,中国的出口基本上是亏损的。下面表中的数字就是中国最近10年来出口创汇收入(外汇储备)以及外汇购买力比较的数据。
中国最近10年来出口创汇及外汇购买力 | |||
年份 | 外汇储备 亿美元 | 原 油 价 美元/桶 | 铜 价 美元/吨 |
1998 | 1450 | 12.67 | 1492 |
1999 | 1547 | 23.68 | 1888 |
2000 | 1656 | 25.53 | 1826 |
2001 | 2122 | 20.22 | 1477 |
2002 | 2864 | 29.26 | 1556 |
2003 | 4033 | 31.24 | 2298 |
2004 | 6099 | 43.08 | 3165 |
2005 | 8189 | 62.16 | 4405 |
2006 | 10663 | 63.44 | 6270 |
2007 | 15282 | 94.22 | 6695 |
0806 | 18088 | 140.74 | 8560 |
根据以上分析,以及上表中的数据表明:中国的出口亏损相当严重,因为,中国每年消费能源占世界的35%,但GDP还不到世界的5%,而中国大量出口的产品大部分都是高能耗加工产品,如钢铁、铝材、家电、玩具等,技术含量很低,利润不到15%,并且中国政府部门还对能源进行补贴(现在每度电补贴0.17元);这样,中国产品出口就相当于能源出口,而中国现在正好是一个能源缺乏或潜在缺乏,需要能源进口的国家,如果用出口产品赚回来的钱再进口能源,将无法买回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这倒不如把能源存储起来供将来直接出口。因此,当这种游戏还要继续进行下去的时候,其结果将非常惨烈,这种砍树式的经济增长肯定不能持续很久。
因此,中国的经济增长越快,能源的损耗也越来越快,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程度也越来越严重。目前中国的石油资源已经枯竭,大量石油需要进口,煤炭资源也将快要耗尽,水资源正在不断下沉。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江浙和广东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能源紧张,工厂开始停水、缺电。能效的问题,即: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已经开始摆在我们的面前。
如果按照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速度,中国的能源大部分将在15年左右就会耗光,大部分自然环境都将遭到破坏,最后连老百姓喝水都将成为问题。因此,这种对自然界掠夺式的低能效高速经济增长,对中国越来越没有意义。现在国家能够解决这个能耗与发展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靠技术创新,提高能效指数。
二、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2007年1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自主创新”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已经被明确写入中共中央第十六大和第十七大的公报之中。
国家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被问及“自主创新”的主体时,回答说:“我一生都在做科研,如果你在10年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科研机构是主体。但是,经过这10多年不断地升华认识,特别是接触到中国技术创新的实际之后,我现在会坚定地回答是企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这是坚定不移的。”
建国50多年来,中国的科技发展主要依靠国家的科技研究部门以及大专院校,每年国家把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科研经费投放到这些科研部门,专门去研究那些所谓的尖端科学(其实很多都是重复别人的劳动)和科学论文发表数量上,而对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问题却无人问津。政府对企业只是看作一个简单的赚钱机器,要求它永远不停地运转,但这样的机器哪怕它起初技术多么先进,性能多么优越,机器运转几年之后也会因磨损过度,以及部分元件没有及时更新和维护,很快就会咽气。
当年的742厂(后来改名华晶)就是一个例子,1979年742厂与南韩三星同时引进东芝公司的IC生产线,但后来三星却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半导体生产商之一,而一个具有世界最大半导体市场的国家——中国,他的IC工厂却刚好在引进成功十周年之际倒闭了。这是什么原因?这是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的结果,技术越是先进的企业,更加要求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企业光靠吃老本,最后一定会倒闭,中国在集成电路技术引进方面花的钱并不少,继742厂引进IC生产技术之后,还有多家企业也引进过国外先进的IC生产技术,但几乎没有一个能够成功,这个原因可能到今天人们才会慢慢地开始明白——没有技术创新,不管原来技术多先进的企业,最终都将会倒闭。
中国政府对企业和企业家过度的管理,以及浮躁、急功近利的心理都是阻碍“自主创新”发展的主要原因。一个国营企业的老板如果一年任期不出成绩,或二年任期内完不成国家任务,这个老板的下课必定无疑,而一项新的技术发明,从实施到转化成商品的平均周期一般需要7~11年,并且能把新技术转化成商品的成功概率最高还不到10%,可想而知,当今有哪个企业的老板愿意冒风险去搞技术创新。
改革开放之初,在被称作“中国硅谷”的中关村,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出现了数万家科技型企业,但个个都长不大,也活不长,大多数企业平均寿命不到五年。这些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企业在诞生之初由于选择技术产品对路,使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迅速发展起来,但当产品的生命周期一过,紧接着,企业就会陷入倒闭的泥潭。其中:北京四通、杭州UT斯达康、广州南方高科等企业都是典型的例子。企业光靠一个产品或一代产品,没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这种企业注定是无法笑到最后。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政府创新
自从2001年中国开始加入WTO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就不再是孤立的活动,而是要把企业放到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与人竞争,原来受政府保护的很多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将越来越没有优势。特别是2006年12月23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后,中国的很多法律、法规,今后也将要与国际上公认的法律、法规接轨,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将会令国内一些出口型企业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感到阵痛,因为中国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与技术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要走,国外很多企业及政府将会挥舞知识产权大棒来限制中国企业的发展。
在今年(2008)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电子展(简称IFA)上,德国海关以“可能侵犯专利权”为由,突然对69家企业的展位进行检查,并没收了大量电视机、MP3和手机等亚洲地区生产的展品。更早的还有: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的DVD被扣,2月21日惠州德赛视听科技公司出口到德国的DVD也被当地海关扣下;在2004年10月第94届广交会上,还发生过有9家被起诉涉嫌侵权DVD6C联盟专利的其中5家DVD参展企业,由于拒不妥协,拒绝缴纳专利费,而被驱出展馆的尴尬局面。还有很多技术型企业,比如,珠海炬力公司,也因它生产的MP3、MP4视听产品侵犯别人的专利,被美国的SigmaTel公司告上法庭。中国很多大型企业出口的家电产品,都是被国外企业或政府部门围攻的对象。
这些事件的发生都说明,中国企业在开始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必然会与国外企业发生利益冲突;面对国外企业对中国企业的专利侵权起诉,中国企业也必须掌握法律武器,学会不断通过技术谈判来解决各种经济纠纷的手段和技巧;同时也让国人对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的认识不断提高,最后才能产生观念上的转变。
什么叫技术创新,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域可能对其的定义会有所不同。在本世纪初,日本政府相关部门曾经就未来20年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对企业家作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占第一位的是技术开发能力,第二位是知识产权。这两个要素共同构成了日本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实力,即:技术创新能力。正是因为这两要素相互存在联系,所以日本政府把它们当成知识财产战略的头等大事来考虑,政府在2002年就确立了知识财产立国宏伟构想,陆续出台了《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和《知识财产基本法》,成立了知识财产战略本部。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差。中国政府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虽然也出台过一些优惠或扶植政策,但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例如政府支持的IC技术开发,以及AVD、EVD、HDTV等技术项目的开发,都没有使这些项目或参与这些项目的企业得到健康发展,政府的支持反而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使人们的思想更加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更加急激升华。年初招标,年底就可以获收的思想,只能鼓励企业弄虚作假,谁的台词说得漂亮,谁就胜出擂台,因此,弄虚作假的行为到处横流,龙芯、汉芯、方舟这些IC作品,全都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植和支持获收的杰作。
不过,可喜的是,这几年中国政府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它已经认识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并在政策方面对那些技术创新取得较大成绩的企业,比如申请专利的数目比较多的企业给与奖励。但这还不够,因为,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的多少,并不代表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就很强;而技术创新的能力强的企业,不一定申请专利的数量就多。
根据统计,自从2003年以来,中国企业在国内申请的专利数量每年都成倍地增长,但可惜这些专利大部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不到申请专利总数的20%。而在这些发明专利之中,属于原创性的或系统性质的专利很少。另外,很多企业都把申请专利数量当成是一件企业的美丽外衣,而很少对专利进行实施,真正实施的专利不到3% 。而对比之下,日本对专利进行实施的比例高达34%,两者相差十几倍。
根据日本工业所有权综合情报馆情报流通部提供的资料介绍,2000年在日本保有专利权的100万件专利中,被实施的专利为34万件,而没有实施的为66万件。专利未实施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出于防卫目的,占31.5%;二是效果不明显,占20.8%;三是情势变化,占13.1%;四是开发了新技术,占10.1%;五是商品化利益小,占9.5%。
中国企业对专利进行实施比例低的原因,一个是为了迎合中国政府浮躁、急功近利、以量充好的口味,多拿奖金;另一个原因是企业技术开发投入费用非常少,没有能力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第二号公报显示,我国在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中仅一成多开展科技活动,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仅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6%,而固定资产投入一直在GDP的45%左右。估计要到2020年,中国工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才会达到GDP的2.5%左右。这个数值与技术先进国家企业在技术研发经费投入方面进行比较,低得可怜。下面是全球研发投入总额最多的10大公司投入技术研发经费的比较表。
全球研发投入总额最多的10大公司
排名 | 国 家 | 公 司 | 研发经费(亿欧元) |
1 | 德国 |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 | 56.58 |
2 | 美国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56.53 |
3 | 美国 | 福特汽车制造公司 | 54.44 |
4 | 日本 | 丰田汽车公司 | 54.22 |
5 | 德国 | 西门子公司 | 50.63 |
6 | 美国 | 通用汽车公司 | 47.82 |
7 | 美国 | 微软公司 | 45.5 |
8 | 日本 | 松下电器公司 | 44.19 |
9 | 美国 | 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 | 41.67 |
10 | 德国 | 大众汽车公司 | 41.64 |
在全球研发投入前50家企业中,欧盟(18家)多于美国(17家),日本为12家。这些企业在前50家企业研发投入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欧盟企业36%,美国企业35%,日本企业12%。
企业要进行自主创新,就意味着企业要增大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资金方面基本上只能勉强维持生产,难以拿出再多的钱用于技术开发。并且搞技术开发转化成商品的过程时间非常慢长,风险很大,更没有人愿意把有限的钱用来搞技术开发。因此,政府必须在政策上,以及财力上给与自主创新型企业更多的支持,这样,企业才产生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在这方面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就是我们的典范。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大力推进知识财产的利用,日本专利局建立了专利流通促进事业的实施体制,对一些大的专利实施项目,如果个人或企业没有能力实施,日本政府就委托日本著名的早稻田私立大学替他们实施,然后把专利转让给需要技术的企业。
而我们国家正好相反,政府只支持大型国有企业申请专利,把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调得高高的,中国人申请专利的费用,特别是维持费比美国人在本国申请专利的费用还要高(美国申请专利只需交申请费,不需交专利维持费),然后政府通过对企业申请专利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方式,把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全部免了;而对个人或中小型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并且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很难实施,最终只好放弃。
如果中国政府真的也想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就要进行创新,多为中小企业办几件好事。比如向日本政府学习,责成某大学或某研究所成立一个专利技术实施机构,把那些没有能力实施的重大发明专利集中起来进行实施,然后把专利技术转让给那些需要技术的企业。这样做,可以加快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对国家、企业、个人都有好处,并且还可以提高国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国人的技术创新能力,这要比成立几个国家级的“北京阜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或“数字电视专家组”更有意义。
同时也是对那些冒充国家专利管理机构进行诈骗的行为进行狠狠打击。现在很多专利权人对这些冒充国家专利管理机构行骗的行为已经是谈虎色变,被骗者少则几万,多则几百万。没有人怀疑,这些行骗行为不与政府内部的一些官员有关。如果政府不加强对这些“专利机构”的管理,不制止打击那些专利诈骗行为,实质上就是对个人或中小企业申请专利的行为进行打击,中国要想建设成创新型国家的大厦基础就很难建得牢固。
陶显芳 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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