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Stat中国分析师 张强
谷歌又出事了!上个星期早晨看CCTV的朝闻天下,看到了一则关于谷歌数字图书馆非法扫描大量中国作家作品的新闻。谷歌图书馆在欧洲的篓子还没补上,在中国又被捅出来了,还上了CCTV,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然而谷歌明显对这次危机的处理不够,今天看到一则关于谷歌应对侵权事件的新闻: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95791.htm
抛开60美元的赔偿不谈,谷歌为作者开出的和解条款明确的规定了作者申诉的时间,为2010年1月, 这规定不仅仅体现了对被侵权作者的不尊重,更与国家著作权法想矛盾。难怪造成了怨声四起,我想CCTV又该针对这个侵权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曝光了!
在国家振兴文化产业政策的鼓励下,书籍,音乐,视频等有版权的发行物理当得到更好的保护。谷歌在中国和欧洲针对同一个侵权时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的应对方式,也与中国缺乏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关。如果中国跟法国一样为整个国家被侵权的作品开出天价罚单,会对侵权方带来更大的约束力与警示作用,从而有利于文化产业振兴中的产权保护和文化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另外一方面,联想到盗版更为猖獗的音像制品市场,长时间存在着大量非法收集盗版内容,并在网络上发行和运营的公司主体。这恐怕也是谷歌如此轻易的应对图书侵权事件的另外一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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