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每天花一个小时挤地铁,挤公交上班的人不计其数,笔者是其中之一。上下班途中很多人会选择手机上网,看电子书,玩掌上游戏等方式来打发时间,更多的人则是被地铁以及公交车里的移动电视所吸引。不过笔者发现,最近地铁的电视节目似乎广告成分有点过了。
以前地铁电视经常会有一些流行短片或者流行音乐等,让人赏心悦目,有几次笔者看节目入神居然坐过了站,节目之间穿插一些广告无可厚非,毕竟移动传媒公司也要吃饭。而近些日子,笔者发现在穿插广告之外,电视节目都是一些美食以及北京周边玩乐的地方,美食、玩乐大家都喜欢,可是打着节目的幌子,依托于毫无新意的内容明目张胆的做一些广告就有点过分了。
植入广告的形式,在各种大片、游戏里见惯不怪,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也是非常高的,因为这些广告并不影响电影或者游戏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对于这种娱乐是具有选择权的。我可以选择玩游戏,或者可以在游戏没意思的情况下选择不玩。地铁就不一样了,消费者往往除了看移动电视以外,其它打发时间的选择很少。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说,不管乘客在做什么,都能看到或是听到移动电视的节目,这完全属于赤果果的强制消费。
再看这条新闻:2009年10月15日,国内最大的户外数字移动电视广告运营商华视传媒以1.6亿美元对价并购地铁电视广告运营商数码媒体集团(DMG)。交易已通过双方董事会审批,预计将于2010年第一季度完成。通过此次并购,华视传媒似乎在移动电视领域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
笔者认为,消费者是水,媒体是舟,如果说媒体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自食其果。广电部门作为利益方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如果说移动媒体已经“广告化”到成为噪音污染的时候,没准环保部门就会跳出来。毕竟这种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较量也不是没有过。
点击浏览李兵博客文章
用户755028 2009-12-4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