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宣布在中国设立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控制认证体系的方案。
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可自愿申请统一的产品认证。
RoHS标识(见下图)将被用于一切已获认证的产品。自愿性认证将被纳入中国RoHS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合作起草、完成并发布统一的产品“目录”,该“目录”包括统一的认证规则和符合性评定程序。
“目录”内容可能与中国RoHS“第二阶段”产品和限制物质有所不同,尽管后者具体涵盖哪些物质仍未被正式公布。
为支持通过认证的企业,政府将力争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鼓励政策并对其产品优先进行政府采购。
中国RoHS“目录”将主要针对产成品,而自愿性认证的实施对象包括材料及部件在内的整条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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