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着店家的促销广告,乐清的包先生和卢先生花了大本钱,一起在乐清市某电器卖场买了一批价值11万余元家用吸尘器。但买完了才被告知,两人买的不少电器都不能参加此次活动,这让他们十分郁闷。
今年5月4日,乐清市某电器卖场举行节日特卖会,卖场承诺购买家电有礼品赠送。于是,包先生和卢先生两人在卖场花了112980元买了各类家用电器。不料付了钱,两人才被告知,购买的部分家电商品不能参加此次特卖活动。包先生和卢先生认为,事先商家并没有说明部分家电不参加此次活动,有欺诈之嫌,于是向乐清市消费委投诉,要求商家履行承诺并赔偿损失。
乐清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接手调查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9月28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卖场对消费者包先生和卢先生购买的电器予以优惠2万元,并赠送两台32英寸液晶彩色电视机。
随着消费旺季的来临,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四大”陷阱。
◆陷阱一
“清仓甩卖”没完没了。过节前后打出“清仓甩卖”、“即将停业,最后几天”的牌子,给人以“机不可失”的错觉,但牌子一竖就是一两个月,“最后几天”大甩卖,活动不仅没有停止,而且销售商品的品种越来越齐全,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就以“处理品不退换”搪塞。
◆陷阱二
特价诱惑掩人耳目。动辄四折、五折,甚至两折、三折,实际上,不少商家都是在原价提高的前提下才“打折”的,打折下来的价格可能比原先更贵。
◆陷阱三
送奖券套大利。顾客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可以领取相应的赠票、奖券或小物品。乍一看很吸引人,可顾客买来一大堆商品后,却发现商家赠送的购物券通常都有若干条“使用限制”,若想充分利用,通常要添更多的钱。
◆陷阱四
买一送一“两重天”。故意模糊概念,“买一”是高档商品,而“送一”则是价格低廉的小礼品,甚至可能是残次品或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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