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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中午12时许,一年一度的秧歌会演在神木县东兴街穿街而过,各个路口的车辆不允许到东兴街行驶,以免发生拥堵,在开发医院的对面,一辆悍马车停 在这个丁字路口,旁边一位交警在认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记者上前询问该交警悍马车主是谁,该交警说不是他的,是他借别人的车,随后上车关了车门,拒绝了记 者的采访。据知情人讲,这辆悍马车就是该执勤交警的,该交警叫高鹏,今年才二十多岁,是神木交警大队二中队的普通民警,悍马车是2009年所购买,价值 120多万元。该交警执勤约3个小时后,开悍马车返回了交警二中队。
神木县交警大队交警二中队高教导员对记者说;他中队确实有高鹏这个人,至于悍马车的事情,他称是高鹏借朋友的车。记者在榆林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该车户主叫王超,住址为神木县神木镇北大街路西×××号。
对于警方的表态,接受采访的市民皆表示不满,林先生认为,"虽然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悍马司机酒后驾驶,但交警也有调查取证的责任。而不应该等他开上马路闹出更大的事故,警察才来管。"也有人认为,这么典型的个案,警方如果不查清楚,难以服众。另有市民直接提出质疑,"警方对此事如此暧昧,莫非悍马司机真有背景?""说是纠纷可以,但他到底有没有喝酒就这样算了?"
"交警如果去查了结果查无实据尚且是一回事,可现在却来一句不是管理职责范围就了事,肇事叫嚣男子究竟是什么身份,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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