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的生态设计指令法规委员会在近期举行了一次会议,就一份涵盖定向灯(家用及专用定向灯)、所有LED灯以及相关设备的条例草案展开讨论。该条例(称为Lot 19第2部分)定稿后,将会对之前已经实施的两项生态设计照明标准提供补充,这两个条例分别是针对非定向家用照明的244/2009(Lot 19第1部分)和针对专业照明的245/2009 (Lots 8/9)。这三项标准将全面涵盖欧洲专业和家用照明应用领域内的主要照明产品。在几年前撰写最初的先期研究时,由于缺乏产品及测试数据,LED照明未被涵盖到第1部分中。
Lot 19第2部分草稿提出了以下要求:
该草案建议制定三个阶段的能效要求 — 第一阶段于2013年9月1日生效,第二阶段于2014年9月1日生效,第三阶段于2016年9月1日生效。鉴于LED技术的快速发展,该委员会计划在条例生效后的三年内对其进行评审。
提议的LED灯功能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5. LED灯功能要求
功能参数 |
自第1阶段起的要求(另有指明者除外) |
6000小时时的灯残存率 |
自第2阶段:≥ 0.90 |
6000小时时的流明维持率 |
自第2阶段:≥ 0.80 |
失效前的开关周期数 |
≥ 15000(如果灯额定寿命 ≥ 30000小时),否则: |
启动时间 |
< 0.5秒 |
灯预热时间达到95% Φ |
< 2秒 |
过早失效率 |
≤ 5.0%(达到1000小时时) |
演色指数(Ra) |
≥ 80 |
光色一致性 |
在六阶MacAdam椭圆内或更小范围内分布的相关色温(CCT) |
灯功率因数(PF) |
P ≤ 2W:无要求 |
资料来源:EC Lot 19第2部分条例草案
完整条例草案和解释备忘录可在以下网页中找到:
http://www.powerint.com/en/green-room/agencies/ec-eup-eco-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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