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最新版能源之星照明灯规范草案

2013-5-6 16:26 1729 12 12 分类: 电源/新能源

本月初,美国环保署(EPA)分发了能源之星照明灯规范第1版(ENERGY STAR Lamps Version 1)最新草案。新规范从2011年年中开始制定,现在仍在制定之中,它的目的是替换现行的CFL和LED能源之星能效规范。

第4稿与上一稿相比包括许多变化:

  • 更新了闪烁、流明维持率、全向灯、半定向灯、定向灯和装饰灯的定义
  • 新增了闪烁指数、百分比闪烁和周期频率的定义
  • 更新了可调光灯的测试要求
  • 调整了可接受的闪烁指数范围

LED灯的大部分要求在新草案中都保持不变,它们包括调光器性能、功率因数(5 W以上照明灯为0.7或更高)以及发光效率(如表1所示)。尽管曾有利益相关者要求降低CRI* ≥ 90的照明灯的效率,但这一要求被EPA拒绝,因为测试数据显示市场上目前销售的照明灯能同时满足高CRI及高发光效率要求。

表1. 所有照明灯的最低发光效率(资料来源:能源之星)

灯泡额定
功率(W)

灯泡最低
发光效率
(初始,lm/W)

全向灯

<15

55

≥15

65

定向灯

<20

40

≥20

50

装饰灯

<15

45

15≤ W <25

50

≥25

60


如果某款照明灯在市场宣传中声称是具有切相调光性能的可调光灯(例如,使用在大多数家庭都能看到的标准可控硅调光器),那么必须使用至少来自两家制造商的十款调光器来测试其兼容性。至少其中一款调光器必须宣称能兼容CFL或LED灯。

在新规范的制定过程中,闪烁问题始终是讨论话题之一。EPA已经调整了可接受的闪烁指数范围,并引入了一个频率依赖性方程式以解决与驱动器级中的PWM电路相关的问题(见下面表2)。

表2. 所有LED灯的最低闪烁效率(资料来源:能源之星)

灯具类型

能源之星要求

所有标示为可调光的
照明灯

照明灯必须具有一个 ≥120 Hz的周期波形周期频率,并且闪烁指数必须小于等于下表中的值(在调光器的设置和已调光条件下进行评估)。

 光波形
 周期频率
 (单位Hz)

闪烁指数

120-800

(周期频率乘以0.001)

大于800

不适用

频率未定的照明灯必须有个百分比调光值≤30%。

80%的照明灯/调光器组合都必须满足此要求。


未来版本的照明灯规范可以考虑照明灯集成了额外的耗能功能(wi-fi)、兼容Zhaga标准的LED灯引擎以及改进了照明灯的调光体验、色彩带质量和一致性。

Lamps Version 1规范将于最终要求发布12月后生效。有关第4稿规范和测试方法的详细信息,请单击此处。如想报名参加将于5月13日举行的旨在探讨修订提议的网络研讨会,请发送电子邮件至lamps@energystar.gov,并在主题行注明"Lamps Draft 4 webinar"字样。请务必在邮件中提供您的姓名、公司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CRI = 演色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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