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届广交会展位企业申请参加评定指标 | |
企业参加102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评定指标 ( 1 )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已注册商标,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所有; ( 2 )列入我市直通车企业、民营 50 强或加工贸易出口百强名单的企业; ( 3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 4 )拥有专利技术; ( 5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 ( 6 )上年度一般贸易有实际出口。 (四)拓展类展位申请 拓展类展位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按各商会规定收取申报材料后,统一向商务部所属商会申请拓展类展位。 (五)保证性展位申请 凡被列入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名单的企业,可申请商务部保证性展位。申请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3 、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 500 万美元,或销售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两项指标至少有一项符合要求; 4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 6 、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均已注册商标; 7 、商标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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