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谁绑架了国网公司上千万台智能电表的招标?

2010-4-14 14:03 1889 1 1 分类: 工程师职场

        身处半导体行业,总会有意无意领略到不同行业的风采,近期国家电网1300万台智能电表轰轰烈烈的招标虽然暂时无法被最终用户老百姓关注,不过其中的游戏规则已经令智能电表的参与厂商叫苦不迭。


        大力发展智能电表本是利国利民之举,不过此次国家1300万智能电表特别是600万载波表的招标却令人无法读懂,据说国家电网为了保证智能电表的互联互通,此次招标特意指定了载波信号的中心频率,如果说为了互联互通强行指定载波芯片中心频率还可以牵强解释,因为指定载波芯片中心频率后便意味着已经指定载波芯片的提供商,没想到在次基础上国家电网在招标前又分别指定了已经入围五家载波芯片提供商的市场份额,也就是说在招标前每家载波公司已经拥有了明确的招标数量。


        作为智能电表的核心芯片,一旦载波芯片被指定,对于智能电表厂商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要想进行投标,智能电表公司只能与某家或多家载波芯片公司合作,因为已经确定了招标市场份额,载波芯片公司在招标之前也便已经拥有了定价权,所谓的招标其实已经沦为智能电表公司价格的恶性竞争,智能电表招标尚未开展,整个招标已经被某些利益集团绑架。


        其实发生在此次智能电表指标过程中令人费解之处还不止载波芯片中心频率的制定,更备受争议的是智能电表安全芯片(ESAM,嵌入式安全模块)的垄断现象,北京融通高科去年5月份与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公司开始联合设计带有国密SM1算法的安全芯片,而同方、复旦微电子、大唐直到开始今年第一轮招标后才陆续获得授权,要想跟进智能电网推出相应安全芯片至少需要数月,而北京融通高科及作为载波芯片提供商的北京福星晓程与国网公司电科院的关系业界几乎无人不晓,可以说国网公司电科院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中标裁判员的做法在招标之前已经令招标本身没有公平可言。


        有了这样招标的游戏规则,各电表公司为了争取订单,就需要先花钱购买ESAM或者载波芯片自相残杀,等待资金消耗殆尽,最后期待国网开恩结清中标电表的资金。


        此外此次智能电表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便是国际电网公司并在招标书中并没有要求表厂提供服务费用,也就是说一旦电表拿回中标资金,很可能导致国网公司招标的电表无人服务的窘境,同时在招标过程中也很容易导致大小投标公司价格混乱的难题,小公司为了中标可能舍去后期服务费用以保证中标。


        国家电网大力发展智能电表,打造智能电网。本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国家级进行统一招标,能够保留技术实力强、制造能力强的企业,清理腐败,这些都是非常有益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 例如某些产品专营,指定产品等等,使得智能电网的核心通讯技术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一些先进的通讯技术不能得到有效的试点和推广, 利益集团通过利益寻租或者体制优势来控制市场。 有能力投入研发的团队(例如广大新的载波芯片公司或者电表制造企业)无法获得市场从而不能推动技术的进步。 在封闭、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技术讨论和开发、试点,将一切有竞争能力的团队关在大门外。 这样的发展思路,不知道是否能够良性推动智能电表的发展?


        智能电表最终买单者是广大的电力用户(也就是老百姓),电力系统2月份是巨额亏损的。智能电表项目上得这么快,大的电表公司都对载波通讯有严重的质疑(第二轮招标过程中大公司的载波电表报价普遍偏高)。之前类似于某些区域市场载波公司绑架电表公司的行为(绑架的概念:电表公司并不认同载波公司的技术,但是由于电力系统指定,被迫购买)终于上升到国家电网级别,智能电表招标真的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利益吗?(作者,老杳)


        附:一位业内人士对国家智能电表招标的不解


        此部分内容来自一位业内人士发给老杳的邮件,作为业内人士这位热心的朋友即使作为既得利益者依然为此次招标中出现的不公感到愤慨,老杳谈不上认同他的观点,发在这里供大家分享:


        老杳,你好,


        自2008年10月份国家电网就智能电表项目的发展提出规划,并指出载波技术是智能电网的核心发展技术以后,载波技术的发展在中国迎来了春天。


        国网智能电表第二轮招标,在涉及载波通讯的标段中,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备注了载波的中心频率。


        众所周知,目前不论是国家标准,还是电力部标准,由于目前国内并无得到多方认可的载波通讯技术,因此目前对载波的波段要求仅仅为500kHz以内。而目前国内的多家载波方案供应商的中心频率并不相同,一旦指定中心频率,事实上就已经是指定了所采购的载波芯片。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限制中心频率?


        2010年1月份,国网公司要求各省公司上报载波的中心频率,据称其目的是方便后续电表和采集器,集中器联调。 电表和 集中器是分开招标的。而目前在各省公司,会出现各种电表混装的情况,例如:某个小区,它可能有大量的485电表,也会安装大量的载波电表,485电表通过采集器和集中器连接,载波电表则直接和集中器通讯。 他们希望在同一个小区,采集器和电表使用同一个集中器。目前载波技术各家都不同,所以限制中心频点之后,就可以采取同一家载波芯片供应商的产品,这样在后续应用中互联互通将不成问题。


        也就是说,电力公司有这样一个误读:


        采取指定中心频点的载波芯片(或者说是同一家载波芯片供应商的载波芯片),后续就算是不同供应商制造的成品(电表,采集器,集中器),互相之间可以实现互联互通。


        指定中心频点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吗? 指定中心频点只会限制投标厂家(不论是电表公司也好,采集器集中器设备公司也好)的选择范围,使得他们不能选择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产品。但是到最终产品质量是由他们来负责的。 如果是投标厂家来选择,他们一定不希望电力公司指定中心频点,而允许他们自由发挥。 很多电表公司已经成立了自己的载波事业部,展开多种载波技术的研究。 而中心频点一指定,将意味着他们的投入打水漂。 但是电力公司为什么要指定中心频点呢? 目前这个问题可以得到3个方面的解释:


        l 如前所述, 电力公司认为这样的话不同的生产厂家制造的电表或者通讯设备之间将实现互联互通


        l 电力公司打算自己制造载波芯片,选择的中心频点是规定的那几个频点


        l 电力公司的某些核心人员有私心,指定中心频点后可以实现利益分赃。


        目前看,由于是各省公司来指定中心频点,因此,如果是利益寻租行为, 则利益寻租发生在各省公司。 事实上在各省指定中心频点的过程中,不容易回避利益寻租的情况。从招标前各载波芯片公司和各省电力公司密切接触,并非同各大电表制造企业密切接触的事实就可以确知:载波公司公关的重点是电力公司而非电表制造企业。


        电力公司打算自己制造载波芯片,这个不是传闻而已经是事实。 实际上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中国电科院通信所已经高调宣布收购北京福星晓程公司。 晓程的芯片频点目前看也是多个省份的指定中心频点。 电科院是本次智能电表的检测单位,通信所同时是这次载波测试的承担单位。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这个是事实而不是传闻。


        但是如果只是各省电力公司抑或国电公司的行为,并不能使得这个指定中心频点直接推行。真正使得中心频点可以被指定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之前所叙述的:各省电力公司的领导认为,或者国电公司的领导,他们并非所有人都是利益获得者,他们都通过了或者说没有反对这个条款的原因,是他们都认为,对规定的地区指定了中心频点以后,该地区的所有电表或者通讯设备,就算不是同一家的产品,互相之间都可以互联互通。这个在智能电网推广的过程中,是殊为关键的。


        第二个问题:同一中心频点的载波芯片制造的不同厂家的设备之间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吗?


        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过程,应该分为两个小的问题:


        同一中心频点,采取相同调制方式的载波芯片是一家供应商的产品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同的载波芯片公司,可以实现同一中心频点,相同的调制方式(例如BPSK)。举例:


        l 东软公司的产品,由于市场接受度高,因此出现了很多山寨版。 这些山寨版有的和东软可以直接互联互通,有的则不能互联互通。


        l 同样采取BPSK技术,瑞斯康, Echelon等可以采取相同的载波频点,却生产的是不同的载波芯片。


        采取同一家载波芯片公司的不同厂家的设备之间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吗?


        答案继续是否定的。最极端的例子,就是东软的二代和三代芯片。 他们工作在同一频点,相同的调制方式,但是由于组网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他们之间都是不能互相通讯的。


        大凡学过通讯的都知道,OSI七层通讯协议, 只有物理层和数据链路层一致的情况下,传输层或者路由层如果不一样,互相之间就已经不能通讯了。 电表或者采集器,集中器中定义了路由层后的协议。 并未定义路由层。 那么,各家设备如果采取不同的传输层和路由层,就算采取相同的频点和发射技术,互相之间怎么可能实现互联互通呢?


        目前, 东软和鼎兴的方案,他们因为本身没有自己的芯片,因此他们提供的包含到路由层的方案,各家并不会单独去发挥。 而晓程提供的芯片,却有很多公司在这之上提供自己的路由方案。目前各家电表公司的载波电表的实现,大部分是直接购买载波的全套方案,不过是制造而已。 也有个别的,会自行研究路由。但是采集器和集中器公司,很多都是会自己研究路由,因为其核心技术,很多就发生在这方面。 有一些采取晓程芯片的采集器集中器公司,因为路由做得比晓程还好,因此采集器集中器做得比晓程还好,这个是事实。一旦在同一个小区, 中标的电表公司和集中器公司如果不同, 他们采取的载波芯片尽管一样,路由方案万一不同,则这些电表和集中器要互相通讯,可能性为零。


        目前在通讯所对载波电表的测试中,仅仅测试了载波电表和抄控器之间的通讯,并不测试路由等性能。 众所周之载波通讯如果没有自动路由,效率将大打折扣。 那么,目前受过检测的载波电表, 用什么方法才能证明可以后续和未来通过检验的集中器进行通讯呢? 特别是,有可能是很多家的集中器。除非所有载波厂家和所有集中器厂家采取的路由算法一致,才可能啊。


        第三个问题:要实现互联互通,载波公司和电表公司的合作应该是芯片级合作,还是模块级合作?谁能够对通讯的性能真正负责?


        目前载波公司和电表公司,通常采取芯片级的合作。 但是,如果要实现电力公司的企图,那么,这种合作是芯片级的合适呢?还是模块级的?


        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 只有模块级的载波合作,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电表,集中器才能互联互通。也就是说,电表公司,集中器公司,都必须采取同一方案的载波模块(涵盖物理层,数据链路层,传输层,网络层等),互相之间才能互联互通。


        当然是提供载波模块的公司,才能对通讯的性能真正负责。


        第四个问题:如果载波公司和电表公司之间的合作是载波模块级合作, 那么载波模块是否应该和采集器,集中器一起,独立招标?


        如果载波公司和电表公司之间的合作是载波模块级合作,那么电表公司将无需对表的通讯功能负责。 (也没有能力对通讯功能负责)。


        那么,是不是应该将载波模块从载波表中剥离才对呢?


        而且,目前的载波表的验收,是由表公司来对通讯整体负责。如果载波模块和采集器,集中器一起独立招标,是否可以更好地完成产品的服务呢?


        四方游戏规则


        在整个游戏中,有四方:电力公司,采集器以及集中器供应商,电表制造厂家,载波公司


        1)电力公司认为,集中器的供应商应该对整体通讯负责。问题是,你指定中心频点了。 集中器供应商也只能购买某家的载波芯片。一旦不通,如果是采集器和集中器的模式还好说。 如果是电表和集中器不通,这个就麻烦大了。集中器公司可以埋怨电表公司。说他们有问题。电表公司也可以死不承认,说你自己集中器有问题。和我有什么相干。实际上,这个不通,确实有可能是集中器的问题,也可能是电表的问题,当然,也可能是载波方案的问题。是前两者都还好说,总还找得到中标的人,他们总还有钱在电力公司押着。 问题的焦点是,十之八九问题可能是出在载波方案上。 而载波方案是你电力公司指定的。到时电力公司就算不稳定不成功,也得验收通过。 因为自己指定了哈。所以,电力公司到最后一定是协调电表公司和集中器公司扯皮, 到最后自己打自己巴掌,认定很成功,验收通过。


        2)集中器公司认为,电力公司指定了载波芯片。 他一定会努力完成数据的存储和转发,同时也努力地完成采集器和集中器之间的通讯(为了拿到自己的钱)。 但是,他不能选择他最想要的载波芯片和路由方案,他还居然要考虑和他不认识的载波电表之间的互联互通,他心里相当不爽。自己的优势做不出来,成本要被载波公司切掉一大刀, 气愤啊。


        3)电表公司认为,集中器公司将对整体通讯负责。 所以不投标集中器就可以了 安全起见,也就不采用自己研发的载波芯片和路由方案了(客户都指定频点了)。反正载波不通, 集中器公司去负责。 扯皮? 电力公司指定的载波方案撒。 不管了。


        4)载波公司。 载波公司是非常爽的。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他们没有出现,他们不需要去向电力公司收钱,因为他们不参加招投标。 他们既不参加电表,也不参加采集器,集中器的招投标。 他们也就出现在招标技术标准里面,把自己写进去就可以了。 然后,不管电表厂家还是采集器集中器厂家有没有收到钱,有没有通过验收,载波公司是要先把钱收到口袋里面的。 至于联调的时候不通, 反正不影响自己的收入啊(钱都已经收到了)。 那些电表公司和采集器集中器公司急得跳脚?这有什么关系。 反正电力公司那边打点到位就可以了。 服务? 那是电表公司和采集器集中器公司的事情啊,我们只是提供了载波芯片嘛,对吧。载波公司唯一不爽的,是电力公司居然不把自己写进指定。 要鬼子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事先悄悄秘密地把指定做完(这个又不是通过招投标完成的)。只有这种情况是不爽的:竞争对手已经把电力局搞定了,自己没有搞定。 那真是相当的不爽。


        如果我来选择自己的定位,我要么选择电力公司(可以收钱),要么选择载波公司(也可以收钱)。我绝对不选择电表公司或者采集器集中器公司。这后两者第一完全堕落为制造业,第二,还需要先给钱出去,而且还不少, 然后还要慢慢等,把各位伺候好了,才可能收到自己的钱。


        最近流传电表行业的故事,是建议大家去做山寨版东软或者鼎兴。 某小作坊已经把东软的破译了。 不论是物理层或者协议栈都OK。 而且还互联互通。 做生意要做到这个份上,也是被国家电网公司逼的。有那么多新的载波技术不研究,非要去克隆, 这可不是被逼急了。


        结论:载波公司挣钱,电表公司买单?


        智能电表的商业模式是:电表,采集器,集中器独立招标。要供产品一段时间以后(最少要验收通过吧), 才能分批结清货款。 但是载波芯片通常要现款现货。目前在第二轮投标中,电表利润已经低到每个表只有几块钱人民币(百分之几的利润),而载波模块却有百分之几十的毛利。这样,就出现了每个单位电表 电表公司毛利极低,资金压力非常大,但是还需要现款先购买载波模块,(大约占总成本20%-30%左右),并且还要承担后续服务的情况。 不知道有哪些电表公司愿意这样来买单?


        国家电力公司有没有想过,这样的游戏规则是否公平?


        一位身处智能电表行业的朋友!


转自老杳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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