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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9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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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再生能源不绿色 近几年,全国乃至全世界正在积极发展所谓的“绿色可再生能源”,例如光能、风能等,但是我一直以来都认为这样的方案并不利于环境。原因如下图: 原本正常情况下A地区受到太阳照射后气流上升到B地区下降,这是一个大气循环的简单模型。而化石燃料的过度使用,使得热量散发的紊乱,大气循环被破坏,因此出现环境的恶化。而可再生能源被认为是对环境没有危害或者危害小的绿色能源。但实际上A地区使用太阳能发电以后输送到B地区使用,会使得A地区总体受热量减少,而B地区增加,这样同样会造成大气热量的不均衡,而出现在C地区气流下降的形式,实际上也是对对大气循环的破坏。 再比如像风能,本来风能是运送水汽,例如西伯利亚的寒风本来会在华南地区与暖湿气流碰撞降雨,但是如果我们发电量很大,使得运输能力大大减弱,可能会在西北地区出现暴雨,而南方干旱。 虽然现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大,主要的环境问题是由于化石燃料的使用造成的,但是如果我们未来不再使用化石燃料,而使用这样异地供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同样会造成环境的恶化。 大家如果能够理解上图表达的意思,那么真正对于环境没有影响的方式就是——本地发电本地使用!A地发电就给自己使用,B地不使用,本来太阳能照射到地面后就是变成了热能(机械能),在当地使用后同样最终转化为本地的热能,因此对于大气循环影响不大。 当然,一家之言,大家切莫认真。 二、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站对于居民无意义 这几年兆瓦级别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站的建设比比皆是,动辄投资就是数亿数十亿,但是实际上老百姓的用电并没有多大改善,我们可以认为是这些设备并没有建成使用,但是实际居民用电并不是占据很大比例,工业和公共用电才是大头,晚上的时候公共照明、景观照明等都消耗很大的能源。 另一方面来说,电费肯定是要涨价的,政府早就看着电费太便宜了,广西等已经采用阶梯用电量定价模式,限制每户人家的使用电量,超过一定量则加倍收价(季节性阶梯电价。用电高峰月为1月、2月、6月、7月、8月和9月,这6个月的第一档电量是190度,即当每户月用电量小于或等于190度时,电价维持现行水平不提价,仍为0.52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90度至290度,每度提高0.05元,即按0.5783元/度计费;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月用电量超过290度部分,每度提高0.3元,即按0.8283元/度的标准计费。 非用电高峰月份为3月、4月、5月、10月、11月和12月,这6个月的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月用电量少于或等于150度,此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水平不提价;第二档电量为150度至250度部分,每度提高0.05元,即按0.5783元/度计费;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月用电量超过250度部分,每度提高0.3元,即按0.8283元/度的标准计费。),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家庭用电量需求逐渐增加(实际上300度电,尚不够空调每个月的使用量,如果要舒适,就乖乖交钱吧),所以这样的定价模式实际上是变相加价,增加国电的收入,即便打着为了节能的旗号。这样的成功案例一旦被电力公司接受并推广,那么我们的电费都会大大增加。 所以说,大规模太阳能发电站等建立,实际上仍然赚取的是老百姓的电费,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根本没有实际的意义。 而且随着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用电量逐年增加,太阳能发电站等并不能实际解决用电缺口,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仍然是主要的发电设施,也就是说我们在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方案的时候,又不得不上马对环境危害较大的火电等发电厂。 国家能源局发布消息称,2013年中国新增发电装机9400万千瓦,其中,水电新增2993万千瓦,火电3650万千瓦,核电221万千瓦,并网风电140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130万千瓦。截至2013年末,全国发电装机总量达12.47亿千瓦,同比增长9.3%。其中,水电装机2.8亿千瓦,同比增长12.3%;火电8.6亿千瓦,同比增长5.7%;核电1461万千瓦,同比增长16.2%;并网风电7548万千瓦,同比增长24.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479万千瓦,增长3.4倍。 也就是说,环境没有改善,电费也没有降下来,每年还不断增加新的发电站,呼声很高,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三、小型的可再生能源方案更有优势 逆变站自然是规模越大越复杂,越大越危险,而且是呈冥次方发展,技术水平、建设维护、人员的技术能力、资金等都有很高的要求,而且换代更新十分不易,一旦出现事故,肯定会是灾难性的,对于电网冲击很大。 而相比较而言,小型的太阳能逆变站(100KW以下)复杂度以及危险性就小很多,而供应家庭使用的5KW以下的逆变站更加简易成熟。目前来说,家庭用户投资个5W左右就可以满足家庭使用并且会有盈余,当然农村用户安装会更方便。 一旦使用了小型发电站以后,电费降下来是不用说,切不受供电需求的影响,尤其是工厂,可以减少供电高峰时候拉闸限电的影响,可以继续生产以保证经济利益。这对于个人或者企业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假如1W个家庭建设了5KW的太阳能发电站,就是5万KW的发电能力,1W个企业建立了100KW的太阳能发电站,那么就是100万KW的装机量,如果是100W个企业,如果每一个工厂都有自己的发电站呢?那么国家就可以逐步减少旧的火力发电站,环境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而与此同时,不占用大面积的土地,不需用政府去进行技术人员的规划,政府投资力度小,复杂度也大为降低,故障由企业自行排除,对整个电网的影响也不大。 所以,国家与其支持大型的太阳能发电站,倒不如将资金转向补贴小型的太阳能逆变站,从这方面来说,比补贴电动汽车更具备社会、经济的意义。 与此同时,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也会由于产量的增加而进一步降价,未来可能投资1W元就可以实现家庭供电,这就是非常大的市场。目前来说,虽然有政策对于自发电卖电有补助等,但是并没有实际去推广,普通有条件的家庭或者企业也鲜有意识到这样做的优势,并且对于家庭来说,合格的供应商都不知道从哪里寻找。因此,需要国家或者地区加大对于小型太阳能发电站的推广工作,相信未来用电环境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