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肉价上涨的背后
2007-8-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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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场
猪年,猪肉价格真成了举国瞩目的焦点。总理被惊动了,亲自到了,养猪的地方、卖肉的地方。各路专家,认为肉价上涨是因为:流通里的钱,太多了;疫病流行,猪死了;供求影响的,周期波动;成本上涨;卖肉的把钱拿走了;城、乡利益矛盾的表现……话,说得都很轻松。只有买肉的,特别是城市里的低收入者们,脸上满布愁云。他们的感觉也似乎一直向上,连通着国家的总理。
经济学界用CPI发出警告,说很多地方CPI上升,已经超过了5%。CPI上升,意味着货币贬值。上升5%,则意味着今年的100块只相当去年的95了。上升超过3%,叫通货膨胀,说明社会经济,已经潜伏了危机。尽管与CPI相关的商品,涵盖了所有涉及衣食住行的商品和劳务。但是专家们却都认为,是粮油肉价格上涨,带动了其它价格上涨。那么,上学念书的价格、看病吃药的价格、房价电价水价等等,就都只是其次的事。真的,那些价格一路疯涨,也从来没有闹出过,像现在这样的,天大的动静。
民以食为天。粮油肉天天不能少,更不能没有。其他东西价格高了,咱们可以选择躲开或者暂时躲开。但谁也没法躲开粮油肉。咱们“以农为本”的观念,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这种观念从习惯上、心理上只强调粮油肉价格不能涨,不大会顾及到这些价格和农民的关系,也不大理会这些价格和其他价格的关系,是不是合理。不过,对上涨了的粮油肉价格,尽管有着足够的法律的、政策的手段,尽管完全可以合法地管管它们,治治它们,但是这次,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有关方面硬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价格一涨再涨,却始终没能下得了手。这也许得力于“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所谓“三农问题”观念,毕竟已经渗透了全社会。全国总量80%的生猪,依然散养在农家的猪圈里。
于是我们只好理性地审视那肉价的成本。仔猪、饲料、运输、屠宰、防疫都涨了。但这成本只是生猪生产企业的成本,不是农家的。这些企业大都集中在大城市周围,国家从产业、税收、贷款等政策方面扶持着它们。这些企业养猪,商业色彩很淡,政治色彩很浓。农家的成本不是这样。农民养猪,只是传统生活方式。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年节时候有肉吃,为了积攒着以备婚丧嫁娶。猪吃的不是专业饲料,是自家种的东西和吃剩了的东西。人工,是自家别无它用的劳动力。要严格说成本,因为散养,因为技术粗放,农家的成本要高得多。要说亏本,他们是一直这么亏着。按这个成本,肉价不是高了,而是太低了。CPI指数,是西方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实践中,锻造出来的一把精确的尺子。但这是一把洋尺子,它没有考虑到“三农问题”;没有考虑到“工农产品剪刀差”;没有考虑到在中国,“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在这样的差别面前,“恩格尔系数”这把著名的洋尺子,也变得极其荒唐可笑。因为它没办法适应,城、乡生存方式的巨大反差,没办法区别出来,粗茶淡饭与大餐豪宴的差别。
但即便是我们都认同这肉价“太低了”,即便是我们希望它涨足涨够,事实上也根本没有可能。而因为“入世”,还进一步地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制约。这篇小文还没写成,大量进口美国猪肉的消息,已经出来了。洋猪肉质量更好价格更低。那么,这“太低了”的肉价怎么涨?市场经济规律,暗合着老子的“无为而大为”。担心肉价会一直涨下去的人,其实可以放心地睡大觉。肉价上涨折射出的第一个问题,只是“三农问题”的长期性。
肉价上涨形成的冲击波,引发出另一个困惑。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大体上一直在高速增长。国家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从2003年起,一年一个跟斗,今年更是有望达到历史最高点。进出口贸易的顺差和总额,今年也有望位列世界第一和第二。许多个人,也小车洋房、春风满面,钱袋子鼓鼓囊囊的。那么,这样的一个国家,这么一个雄健的、生机勃勃的经济巨人,为什么会被肉价上涨的几块钱,冲击得醉汉似的东摇西晃呢?
是因为肉价,对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形成了极大的生存威胁。不仅肉价,还有可能的价格连锁反应。各级政府正密切注视着这些可能的反应,谨慎而细致地宏观调控着。这位经济巨人的情形,有点像一位小说里的武林高手。整体上,再狠的棍棒也伤他不了,凶险的刀枪,他也能躲闪过去,但就是有一处软穴,不堪一击。这软穴,就是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这情形显露出了,藏在肉价背后的,另一个问题——分配、再分配制度的严重缺陷。
分配制度的缺陷,形成了个人收入的巨大差别。不用说权力导致的,非法的收入、灰色的收入,不用说垄断特权带来的垄断的行业收入,就连那些说话说得好听的,央视名嘴们的合法年收入,二三百万的也不在少数。那么我们就只能面对这样的,无情的现实:一个普通农民面土背天一辈子,一个城市贫民起早贪黑大半生,也无法得到像他们这样的,哪怕是,一个月的收入。
有人会说,这是合法收入。但我们必须明确,这个法,是一个有着严重缺陷的法。这种缺陷在大半个世纪之前,曾让中国发生过,翻天覆地的震荡。也有人会说,这是合理的,因为人家就是“更高更快更强”。但我们也必须明确,分配制度可以也应该承认这“更高更快更强”的“理”。但在这之前,必须先承认另一个“理”,因为这个小理,大不过那另一个,天大的理——生存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里,“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规定,甚至包含着“饿极了可以偷东西”的意思。只要认可,中国是每一个中国人的中国,每一个中国人在中国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那么任何与这个权力相矛盾的理,就都不能成立。“优胜劣汰”在许多领域可以也应该被认可,但在生存权利这个领域,只有希特勒才认可它。曾经,我们在无可奈何的历史条件下,选择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个选择的明智。但我们不能丢掉其中那个“先”字的精神,不能忽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是根本对立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为了“紧跟着”,让全体中国人实现“小康”,从而实现“社会平等”。
分配制度的缺陷,也许有它许多先天的、客观的、无法躲开的原因。但是再分配制度的力量,完全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它。肉价上涨之类的问题在它的力量面前,不应该成为问题。但在现实中,这个力量太小。
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是一个没有稳定职业、下岗失业或无业的群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他们应该获得但却失去了,劳动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他们面临的生存危机,甚至比农民更大更严重。有效地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应该是作为再分配手段的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着力点。在这点上,政府、各城市的市长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就业再就业;减免各类支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央视前几天还报道广州的市长,为小商贩们找地儿摆小摊。但是应该看到,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消灭失业现象。在人口问题极端突出的中国,不但无法消灭,随着生产方式的进步,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会越来越突出。过去我们有过低工资,高就业的尝试,但已被证明了,那是一条不能重蹈的覆辙。平均主义会丧失发展的动力。
最低生活社会保障,这是许多国家都采用的、有效的、也许是根本的法子。这个法子如果到位,减免各类支出之类可以省去。但是它现在很不到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煤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但是现行的实际标准,少数大城市每人每月300左右,其他的200左右,而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在百元以内,光吃饭也不够。肉价再这么上来,他们当然受不了。
常听到的说法,是政府的财力,太有限。但这不是理由。真要到了吃饭也成问题的时候,那应该意味着民族整体的危机,那种时候需要全民的团结一致,风雨同舟共渡难关。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就连毛泽东、周恩来,也和老百姓一起饿着肚子。二万五千里长征,也是靠了“官兵一致”,才能“从胜利走向胜利”。只要咱们的宪法保障着“人权”,只要咱们还说着“以人为本”,财力有限就不是理由。“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它永远都是罪恶。
社会保障制度在欧美,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对此中国政府曾多次组织考察。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学习、借鉴都不是一朝一夕。但是它基于生存权利人人平等,尽力缩小贫富差别的理念,它的明确、刚性、稳定的法律,其中特别像法国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做法,也许是我们应该尽快“拿来”的,它山之石。在欧洲大陆,法国是个农业国,农产品出口全球第二,还有发达的工业和商业。关于社会保障,法国人自豪地说他们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这个福利涉及的面,达到90%以上。为了缩小贫富两个极端的差距,法国有一个著名的税种:社会团结财富税,俗称“巨富税”。 明确规定这个税种的收入,专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
我国目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的“低保”标准,已经是一个不能再低了的标准。它又不具体、不明确。它没有一个法定的、明确的、稳定的经费来源。政府财力有限。政府并不直接创造财富,哪来的财力?来源当然是税收。问题在于没有明确,应该以哪一个或者哪几个税种,以它们的多大比例,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于是,各地在确定标准时,往往会表现出很大的随意、不合理,有的地方甚至拖欠。那么,肉价上涨,当然会成为很大的问题。不但要成为低收入群体的问题,要这么一直下去,肯定也会成为,全社会的问题。
面对不合理的贫富差别,过去我们在“造反有理”的理念下,选择了“革命”、“斗争”。现在咱们倡导和谐,那么类似法国的“巨富税”,应该很适用。前提在于理念。在于,中国是每一个中国人的中国,每一个中国人在中国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的理念。在于全体中国人,都认可这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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