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检测设备的运行检查,达到判断该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检测设备。 3. 职责: 3. 1 质检部负责管理 3. 2 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4. 0 要求: 4. 1 运行检查: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4. 1. 1 用于例性检验的仪器要定期实施性能的运行检查,检查其性能、功能是否满足要求,操作按“检测设备运行检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4. 1. 2 在二次计量鉴定(校准)之间,至少实施一次运行检查。 4. 1. 3 按照仪器设备制定相应的运行检查的规范。 4. 1. 4 开展运行检查的人员应经培训合格。 4. 1. 5 运行检查后应作好记录。 4. 1. 6 本公司规定运行检查委托有能力的检测机构完成。 4. 2 日常功能检查: 4. 2. 1 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仪器或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基本功能检查,只有在状态、功能正常状态才能开展检验工作。 4. 2. 2 每次使用仪器前和结束时都要进行功能检查。 4. 2. 3 检验员应作好每次日常功能检查的结果记录。 4. 3 不合格处理: 4. 3. 1 当对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或日常功能检查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作好记录,立即停止使用,并用“不合格”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 4. 3. 2 立即将有问题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并经重新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 3. 3 追溯在故障期间的被测产品,应对期间的产品实施重新检验。 5.相关文件 5.1《运行检查规定》 |
6.质量记录
6.1 《检测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