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设计开发策划的输出文件将随着设计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予以修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3 设计和(或)开发不同级别之间的接口管理
设计开发的不同级别可能涉及到公司不同职能或不同层次,也可能涉及到公司外部。
4.1.3.1 对于级别之间重要的设计开发信息沟通,设计开发人员填写《设计开发信息联络单》,由设计组负责人审批后发给相关级别。需要技术部经理进行协凋工作的,由技术部经理审核后组织协凋。
4.1.3.2 供销部负责与顾客的联系及信息传递。
4.2 设计和(或)开发的输入
4.2.1 设计开发输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主要功能、性能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来自顾客或市场的需求与期望,一般应包含在合同、定单或项目建议书中;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定要满足;
C、 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
D、 对确定产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致关重要的技术要求,包括安全、包装、运输、贮存、维护及环境等。
4.2.2 设计开发的输入应形成文件,并填写《设计开发输入清单》,附有各类相关的资料。
4.2.3 技术部经理组织有关设计开发人员和相关部门对设计开发输入进行评审,对其中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作出澄清和解决,确保设计开发的输入满足任务书的要求。
4.3 设计和(或)开发的输出
4.3.1 设计开发人员根据设计开发任务书、方案及计划等开展设计开发工作,并编制相应的设计开发输出文件。
4.3.2 设计开发输出文件应以能针对设计开发输入进行验证的形式来表达,以便于证明满足输入要求,为生产动作提供适当的信息。设计开发输出文件因产品不同而不同,可包括指导生产、包装等活动的图样和文件:如零件图、部件图、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生产工艺及包装设计等;包含或引用验收准则;标准件,外协、外购件清单,质量重要度分级明细表及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等;产品技术规范或企业标准。
4.3.3 根据产品特点规定对安全和正常使用致关重要的产品特性,包括安装、使用、搬运、维护及服务的要求。
4.3.4 由项目负责人对输出文件进行审核,并填写《设计开发输出清单》。技术部经理批准输出文件后,加盖“初稿”印章才能发放。
4.4 设计和(或)开发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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