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手机充电器国家标准今日(2007年6月14日)起开始强制执行。
目前我国每年更换的手机超过1亿部,由于手机的充电器无法互换使用,造成大量充电器闲置和浪费。
早在去年12月14日,信息产业部就已经颁布了《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成为通信行业推荐标准。但是,由于当时该标准属于行业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很多手机厂商并不买账。特别是占有中国手机市场70%以上的洋品牌几乎集体缺席。
千奇百怪的充电器接口
今天,国家标准已变为强制性的,手机厂商不管是否有情绪,都得接受这样的现实。
国家标准规定的充电器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采用广泛通用的USB A系列(普通USB)接口,可实现一线多用,不仅可用于充电,还可用于数据传输,可通过电脑的USB接口实现临时充电,十分方便;
充电器输出端必须采用USB接口
二、统一的USB接口放在充电器一侧,通过电缆连接到手机上,手机与连接电缆的接口仍由企业自行设计,这样的标准化方式利于手机外观及数据接口的个性发展,既解决了充电通用化、环保和节约资源的问题又不影响手机的设计和发展;
三、标准还对充电器的节能、可靠性等提出了要求,使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能省电、节约、可靠性高,提升了充电器的技术性能;
四、标准对充电器以及手机充电模式的安全性作了严格规定,以保证使用安全;标准还妥善考虑了按新标准生产的手机及其连接线与电脑连接、以及与已经销售的手机的兼容性和安全性。
问题:
手机充电器通用对消费者是好事,但是难在目前各手机厂商电池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混用充电器既不能保证完全充电,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充电电流过大而导致电池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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