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规模电子电器消费品制造厂,从事内部运作的管理工作。
一段时间下来,耳边时时响起、印象深刻的三个字:做不到!都是采购部人员传达来自供应商的回应,并且说得理直气壮,有响当当的意味。
如今网络世界开阔,借此请教请教,大家怎么看?有经历可给以借鉴。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
基于OEM和ODM商业模式下的产品开发。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原材料选择,即所谓部品鉴定。目前是频频受理采购部发出的部品鉴定表,经常是批量供货(大货)已到,部品鉴定要么是还没完成,要么是随大货同时做。往往是鉴定还没通过,大货照收照用。结果自然是不良品问题多多。
按照工作流程程序,部品鉴定尽量都是按计划提前实施。可为何会走到(也就是被逼到)上述状态呢?
事实是,之前部品鉴定不合格,就退回供应商,一次、二次、三次,多了,供应商干脆就说:做不到!
本公司采购部人员就将这三个字挂在口上,脱口而出。
真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引申联想,我们是客户的供应商,也能对客户说:“做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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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信息汇总,供参考。
工厂物料供应管理参考信息(可下载)发布时间:2013-09-26 20:47:32
作者: 自做自受, 来源:面包板社区
链接: https://mbb.eet-china.com/blog/uid-me-1036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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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560233 2012-8-2 13:17
329157140_963503616 2012-8-2 09:35
用户1607052 2012-8-1 22:47
自做自受 2012-8-1 22:31
自做自受 2012-8-1 22:27
自做自受 2012-8-1 22:23
自做自受 2012-8-1 22:14
用户1470025 2012-8-1 09:25
用户1406868 2012-8-1 09:09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不仅小公司如此,我们这样二、三十亿的中型制造企业也是如此。分析原因有几点:1)人心浮躁或无经验,采购人员没有提供相关的质量标准或有标准难以实施;2)有可实施的标准,但没有将质量检验要求与采购合同的条款紧密相连,包括赔偿协议,3)本来这个物料价格与您的产品要求相去甚远,不过是供应商、采购工程师以及他们的老板不肯坦率承认,4)还有一个可能是采购工程师没能力或没经验或不负责...5)当然还有内外达成默契。不成熟的想法,交流一下感受而已。
用户1659048 2012-8-1 08:33
在供应商定点前,应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进行评价,符合要求的发展为合格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淘汰。
产品报价应选择几家合格供应商竞标;并考虑供应商的第二梯队。有了这样的准备,就不怕做不好零件的供应商发难。
至于采购部不应帮做不好零件的供应商说话,要知道你的工资不是供应商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