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南唐十三条

2010-11-9 09:39 1671 9 9 分类: 工程师职场
                 南唐十三条


第一条  会议主持人 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 分配发言权 提请表决 维持秩序 执行程序 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 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  动议 动议 就是行动的建议   动议必须视具体的 明确的 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 发言前要举手 谁先举手谁优先 但要得到主持人的允许后才可以发言 发言要起立 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打断

第四条 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 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的发言

第五条 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超过二次 或者大家可以现场规定

第六条 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七条  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 被打断的人应当终止发言


第八条  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一件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  以保持平衡


第九条  发言人应该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  然后说理由

第十条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只能就事论事


第十一条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想发言了 才能提请表决 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 应该最后表决 防止抱粗腿

第十二条   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  再请反对方举手  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第十三条  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  动议通过 平局等于没过


PARTNER CONTENT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EE直播间
更多
我要评论
0
9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