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抢了一部苹果4S手机并留下自用,没想到因用手机暴露了自己所在的位置被民警抓获。记者昨日获悉,丁某因抢劫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丁某供述称,他今年26岁了,没工作。去年5月的一天凌晨,在昌平区一胡同内,丁某瞄上了走夜路的张女士,他威胁张女士交出身上值钱的东西,最后还抢走了张女士的苹果4S手机、金戒指及一手表。经鉴定,该手机及金戒指价值5000元。
丁某把抢到的手表给了外甥,留下了苹果手机自用。
此后,张女士通过网络找到了自己的苹果手机所在的位置,民警巧妙布置警力后,打通丁某的电话,并掌握了丁某所在的具体位置,最终将丁某捉拿归案。公诉机关建议以抢劫罪追究丁某的刑事责任,丁某则当庭认罪。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用户377235 2013-8-5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