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经常碰到这样的现象,客户或者合作伙伴之前是从事消费电子产品开发的,从未涉足或者对汽车电子涉足较浅,经常会犯这样的一些错误,拿着消费类电子产品开发的经验来做汽车电子产品,结果经常碰到一些难以理解的问题或者障碍。因此,想用这样一篇短文来说明一下消费类电子产品和车载电子产品开发的差异和区别。
之前,笔者曾经发过一篇博文《从康佳电视受潮失效来谈面向环境的产品设计 》,只是出于职业的敏感,以及工作思维惯性使然,很容易从家里一台电视的问题来思考开来,结果有同行认为,这是一篇软文,其实,笔者只是一个车载无线电行业里面的一个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和家用电视产品及商家没有什么联系,完全是出于职业敏感,同时受到家人关于电视机问题的抱怨,才发了那样一篇文章。
这里,再次提起这篇文章,只是想进一步说明一个问题:面向环境的产品设计的重要性。显然,汽车电子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使用环境不同,其工作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外界环境的影响等等都差异很大,比如车载电台,要能扛住高温+85摄氏度的高温考验,以及零下-40摄氏度的极寒工作条件的考验,同时因为汽车是一个交通运输工具,有可能去气压极低的地方,湿度极大的地方,也有可能去沿海地区,空气中充满腐蚀性盐雾的地方,同时汽车还可能去常年充满沙尘的地方,不仅如此,汽车还经常会一路颠簸而引起规律性的或者无规律性的震荡问题等等。。。我们实际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和在学校课本里面学到的元器件是有差异的,实际的元器件必然是由一些物理的,化学的原材料加工而成,如果这些物理的,化学的原材料在不同的物化环境下,其性能和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这就必然引起车载电子系统随着外界物化环境的变化而引起性能或者功能上的变化,如果不予以考虑,那么设计出来的产品必然是只能在实验室工作,或者不能长时间工作,产品寿命大打折扣。相反,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工作环境,相当单纯,就是我们人平日生活的环境,绝大多数都是室温,很少有恶劣环境的侵袭和影响,最大的也就是放在衣服口袋里引起的ESD问题,也很少有震动,偶尔,您拿在手里的手机产品,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您都可能心惊肉跳,怕给摔得功能不正常了,摔坏了。汽车电子产品的要求则是,在其设计开发阶段,有一个震动实验的过程,不管怎么震动,在规定的震动的频率和幅度条件下,依然要求其功能正常。这就保证了汽车电子产品在进入使用阶段后,不会引起因汽车颠簸和震荡引起的功能失效问题,诸如此类等等,就是消费类电子产品和车载电子产品的一个重要差异。
以上是从电子元器件的物化效应方面来考虑汽车电子与消费电子的差异。另一方面,汽车电子产品处于汽车电子系统中,和其他机械的,电磁的,热冷的负载共处一个环境系统,并且这些汽车内的负载时刻处于常态和非常态工作中,车载电子产品大多和这些负载共用汽车12V/24V电源系统,或者线束之间相互**在一起,这样相互干扰和影响必不可少。比如,汽车雨刷在雨天来回动作,电动窗户会在不定期工作,燃油发动机系统时刻处于工作状态,司机在有意或无意中踩刹车,按喇叭等等,这些动作都会产生瞬间的负载牵引的变化,而对车载环境施加意料之中或者意料之外的影响,如果在设计车载电子产品时不予考虑这些影响,那么车载电子产品就无法经受这些干扰或者负载变化带来的影响,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车载电子产品。相反,我们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作环境相对单纯和简单,一个锂电池或者镍氢电池作为供电系统,只需要考虑自身的功能或者性能,以及电池电量大小的检测保证常态功能就可以了,实在设计的糟糕,重新开机就可以,但车载电子不同,对功能,可靠性,稳定性要求较高。
除了从车载电子产品工作环境角度来说明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差异之外,还有一个明显的差异是,车载电子产品也有受制于地方性或者行业性的规定和标准,这些行业性的或者地方性的法规和标准大都比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标准更加严格和苛刻,因为汽车是一个交通运输工具,更多考虑的是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因素多一些,可是消费类则不然,在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方面考虑的适当要小一些。很多消费类电子产品设计人员则不考虑这些因素,还是按照消费电子产品的经验去做设计,结果,要么是设计的产品在汽车中受汽车电磁负载的干扰很大,噪声很大,要么就是无法通过车规的一些测试标准,比如ESD,EMC标准等,还有就是无法满足一些大的汽车厂家的企业内部的测试规范,诸如此类等等。其实这些只要在设计的前期予以充分的考虑,包括和车厂质量部门,采购,品管部门的充分沟通,就可以提前避免,在产品的定义阶段就将问题考虑到。即便是我们模仿别人的产品,也要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不然就会犯东施效颦或者邯郸学步的错误出来。
用户1602177 2014-12-10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