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欧洲开始偏向于采取REACH 条例作为标准

2010-10-19 18:24 2142 6 6 分类: 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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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和《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中的物质限制基础大不相同。最初的RoHS条例中的限制是基于危险物的——如果某种物质属于危险物范畴,且有可替代的物质,那么该种物质就会被禁用。REACH 条例中的限制仅适用于当人体健康和环境确实会受到危害,其危害无法控制,且安全的替代物亦存在的情况。


 


最初强制实行的6条RoHS限制条款并没有对可替代物的影响进行评估,即使有些并未经过完全检测。这足以表明,这里存在潜在危害,但缺乏实际的危害证据。例如,RoHS条例中铅的使用是禁止的,但是没有证据表明电子产品中的铅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除非是在使用寿命临近结束时,不安全的回收行动才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此外,在2002年此限制条例出台时,相关的可替代物一直不曾被鉴定过。尽管此后的一些有害物含量较少的可替代物质合金钎料开始进入使用领域,它们的影响一直到RoHS条例的铅使用禁令出台后的几年后方才露出水面。美国环保局举行了一次含铅钎料替代物的使用周期评估,替代物的影响终得以澄清,该评估显示出,无论是含铅的钎料,还是不含铅的钎料,整体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优胜者”,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属性和影响。我想这一消息对政治家而言来得太晚了,但是如果早在2002年这一数据就提出来的话,想必事情会变得非常有趣。


 


REACH条例的限制条文是基于长期危害评估之上的,该种评估将物质整个使用周期的影响以及各种可替代物的影响都纳入了考虑范围。同时也考虑了行业使用的控制措施,以减少危害及社会和经济问题。尽管全部禁用也是有可能的,但是REACH 条例的限制条文可能仅会运用在危害确有发生的特定情况中。


 


两者的另一个区别就在于RoHS条例是禁止在当前条例中的8大产品类别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物质。而REACH 条例则涉及包括制造设备所使用的一切化学物质(合金,溶剂,油漆等),以及各类成品中所使用的化学物质。极少有例外情况和豁免情况。


 


欧洲的企业已经开始偏向于采取REACH 条例作为标准,企业界和欧盟政治界之间也逐渐形成一个共识,即一旦将来RoHS 限制条例进行重新修订,REACH 条例应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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