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第104届广交会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2008年广交会(2008年秋季广交会)分配性展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外贸中心《关于第104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商广函字[2008]1389号]及六大进出口商会《关于第104届广交会组馆工作的函》〔(2008)商联字第101号〕,第104届广交会招展展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展区设置详见《招展展区设置表》。
二、展位申报
(一)保证性展位及特装区展位
保证性展位及特装区展位维持第104届广交会企业、数量(含与保证性展位粘连的其他展位)及位置安排不变,不再重新申报。
(二)招展性展位(特装展位除外)
招展展区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及位置维持上届不变,其余展位均需重新申报。
根据扶优扶强、末位淘汰的原则,本届各招展展区参展企业数量需作5%的调整,
三、申请材料
1、招展展区申请表(附件2),除申请机械大厅及露天广场招展展区展位需填报《第104届广交会机械大厅及露天广场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外,其他均填报《第104届广交会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申报展区代码分类详见《六商会广交会招展展区展品明细》(附件3)。
2、有效的展区相关商会会员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注:若2008年度企业信息有变,还需要提供海关自理报关证复印件)。
3、有下列证书材料的一并附送(复印件):专利证书、高新科技产品证明材料、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证明材料、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前两年度国家级新产品证明、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名牌出口商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省级以上奖励的证书、银行信用等级AAA证明等。
三期会展 龚小姐 13556178171 020-85488383 QQ 101358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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