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摄像监控的时代 个人是否还能保有隐私?

2011-7-11 16:50 867 4 4 分类: 工程师职场

      监控保姆是否虐待孩子,监控车辆屡屡被划的始作俑者,监控高空抛物的不道德行为……近几年,民用监控设备已逐渐渗透到居民生活的许多细节中。围绕着摄像头产生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这种私人设置的监控设备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摄像头的安装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在安装者自身权益获得保障的同时,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下的人们却提出了异议。
  拍不到隐私居民仍不放心
  近半年来,家住西岗区八一路96号楼的居民总是感觉隐隐不安,对面客舍的外墙上安装了3个摄像头,正对着该居民楼,居民担心隐私受到侵犯。而客舍老板也有苦衷,他表示该楼常出现往下扔垃圾的情况,酒瓶子、剩菜剩饭全都扔在他家的平台上,几天就能扫出一大堆。为了找出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实施者,他特意花3900元购买并安装了摄像头。记者采访时,老板表示,监控绝对没有拍摄到居民家中的情况,校园视频监控方案。对此,居民特意去查看了监控内容,的确没有涉及居民家中隐私的画面。但这仍然不能令居民放心,“这摄像头就对着自己,指不定哪个时段、哪个角度就有可能拍摄上。”不少居民还是因此不敢开窗,在家也不敢靠近窗边。
  摄像头越做越小愈发隐蔽
  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电子产品销售商城,发现民用监控设备店内的咨询者络绎不绝。据奥林匹克电子城的刘女士介绍,她的店3年前开始销售这类产品,销量逐年提升,最初安装者一般用来防盗的比较多,后来有用它来监控车辆被划的、堵锁眼的、高空抛物的,还有监控保姆的,监控老公是否出轨的……
  与此同时,监控设备的功能以及样式也逐年翻新,摄像头越做越小。除了监管较严的摄像头等微型监控设备目前在市场上难觅踪影外,一般民用摄像头的样式繁多。记者看到,这些摄像头有的只有大拇指粗细,有的摄像头如同一支钢笔形状,放置起来更加隐蔽。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把摄像头与电脑连接,用户可以通过录像设备选择24小时连续监控,也可选择感应监控工作状态。两室的房子,每个房间都安一个摄像头的话,一套下来2000多元就够了。要想达到摄录效果更好的话,会更贵一些。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购买和安装这些监控设备并不需要审批,也没有具体安装规定。
  很多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近日,一段保姆抛婴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该段视频是雇主在家中安装了隐蔽拍摄的摄像头后,发现了“惊天”秘密。气愤之余,他们也感到无奈,竟没有法律可以制裁这个无良保姆。
  我市也有市民遭遇类似虽然手握监控录像却也难维权的尴尬局面。“就划车录像而言,一般录像镜头只是摄录了有人靠近车体,但具体的划车动作却很难细致地拍摄到。”警方对此感到十分为难。民警还举了一个例子,他们曾经在市场抓住一名偷肉的男子,摊主都反映此前也有丢肉的情况,从录像上看与该男子的体形穿着都非常相似,他们就认定是该男子所为。可是侦办此案的民警表示,录像资料并不是十分清晰,而且普通市民到市场买东西也可能提着袋子,因此无法就此断定其就是丢肉事件的小偷。
  警方表示,录像作为证据的要求很高,录像的角度、清晰程度都非常关键。
  私安摄像头是否构成侵权?
  有居民认为摄像头的存在让他们感到隐私权受到威胁。对此,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安装摄像头并无恶意刺探、干涉他人私人生活与信息的,则该行为不构成侵犯隐私。但是,未经他人同意在卫生间、家中等敏感特定场所将他人隐私予以录像,应属侵权行为。即使拍摄到有争议画面未进行利用,依然构成对他人私人正常生活的刺探与侵害。
  律师认为,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所获得的视频资料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但若隐蔽拍摄所得视频资料,其拍摄行为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或者有相应的依据或授权,则可以作为法院等公权力机构的有效证据并予以采信。刘甲明强调,隐私权并不是绝对的,一旦隐私权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生冲突,则自然人隐私权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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